民法财产损害怎么赔偿,财产侵犯赔偿有哪些

导读:
财产侵犯赔偿有哪些
法律主观:
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具体有以下几点:
1.行为违法。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如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如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
3.修复。
4.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6.实物赔偿。,财产侵权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面第三种或者第四种办法处理。(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相关知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8)其他证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如果是由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则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由于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若侵害人是两人以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财产损害赔偿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财产损害赔偿中损害的确定是根据损害财产的市价或者物品本身的价值来确定的。如果该财产具有人身属性或者是重大的纪念意义,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财产损失赔偿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造成民事主体财产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财产损害赔偿一般依据财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财产损害有修复、折价赔偿、实物赔偿等赔偿方式。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对财产损害行为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应当为受害人所受到的直接损失。责任人对自身所造成的财产损害一般应当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什么赔偿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财产损害怎样赔偿作出了规定,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按财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解决财物遭遇损毁的事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数额如果达到5千元或者是破坏次数在三次以上,则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则为民事案件,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损害他人财产的承担什么责任
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的,任何人或者单位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利。侵害他人财产权利,造成他人损失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民法典损害他人财产的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损害他人财产的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规定,损害他人财产的,属于侵权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损害他人财产是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行为人若有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则应当按照受损坏的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而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需要请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鉴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律依据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那么当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害时,如何维权呢?
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维权:
1、与妨害物权方直接协商解决;
2、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3、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综上所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相应的法律依据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的。当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找个专业的律师帮自己处理,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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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损坏他人财物的,按财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果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财物的价值。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3.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当财物遭受的损坏并且造成损失的时候,一般是需要根据财物损毁的时候,市场的价格来进行确定需要赔偿的金额,但有时候财物是没有市场价格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以价值来进行赔偿。或者是由双方自行决定如何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