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大律师离婚诉讼

导读:
北京十大律师离婚诉讼
【元甲案例】对一审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二审如何争取更多财产?
杨先生作为离婚官司中的被告,本以为女方是过错方,自己占理,法院肯定会支持自己多分财产,且当时手里金钱不富裕,所以就随便找了一个律师。
但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一审开庭后,杨先生对庭审情况和判决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十分不满意。此时他才追悔莫及,当初要是找一个厉害的律师,也许一审就不会败诉了。吃了一审的“哑巴亏”之后,杨先生痛定思痛,决定二审一定要找一个专业有实力的律师,在多方咨询后委托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元甲律师与杨先生详细沟通情况后,梳理了此离婚案件的来龙去脉:
杨先生于2007年与袁女士结婚,2014年,孩子出生,一直跟随夫妻二人一起生活。为了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同年10月,夫妻两人商量后购买了一套北京海淀房产,购买价格276万元,房产是以女方名义全款购买的。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杨先生逐渐发现妻子只顾在外面吃喝玩乐,对家庭不管不顾,并且发现妻子有多次出轨行为,吵架冷战成为家常便饭,后两人开始分居生活。
2022年,女方起诉离婚,一审判决北京海淀房产(市场价值约670万元)、银行存款等财产双方各50%。
杨先生对一审判决非常不满意,所以来到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咨询,元甲律师全面分析后总结了一审中存在争议的4个要点:
1、房产份额:北京海淀房产为婚后购买,由杨先生出资较多,且女方为过错方,杨先生理应多分份额。
2、账户流水:对于银行账户、抖音充值、美团等各类账户,女方只提供了部分资金明细,杨先生请求法院调查其全部资金流水,法院并没有调取,对银行卡余额有遗漏。
3、银行卡:判决书中称“本院调取了双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明细”,但女方仍有××银行、××基金等资金,法院并没有实际调取。
4、大额转移财产:婚内期间杨先生转给女方267万元,但女方将财产转移给多人,法院只认定了89万元财产转移,而且只认定了1万元以上的财产转移,1万元以下的并没有统计。例如:女方给某个人转账,每月转7000元—8000元不等,连续转了1年,这种类似的统计有多笔遗漏。
针对以上几点,元甲律所专案组积极准备上诉程序,整理全面的证据资料。
仅一份上诉状就高达9页,内容条理清晰、言辞恳切,申请法院调取全部银行流水、重新分割价值670万元的房产,为杨先生争取最大的财产权益。
杨先生是一名年轻有为的80后,年薪50万元,因为打离婚官司,自己辞掉了高薪工作。这段时间他内心非常焦虑,严重失眠导致自己已患轻度抑郁。
因此,元甲律师常常在半夜时分收到杨先生的微信,一方面,他不断地讲述对二审的各种担忧;另一方面,表达对于生活的抱怨与无助,甚至说“二审再输了自己死不瞑目”,这样悲观的话语。
面对压力如此巨大的杨先生,元甲律师常常给予耐心安慰和正能量开导,及时提供情绪价值,让他用积极的态度来面对问题,元甲律师团队就是他强大的后盾,帮他解决问题,暖心陪伴他走过这一段艰难的历程!
二审开庭如期而至,庭审中,元甲律师全面阐述案件事实与一审时的遗漏事项,提交了多项补充证据,向法官争取最大财产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成功改判,女方名下的北京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其中杨先生占60%份额,女方占40%份额,同时保留了其他财产可另行起诉的权利。
众所周知,二审改判的概率低、难度大,元甲律师专业能力与不懈努力得到了期待的结果!
杨先生对二审改判的结果非常满意,也希望杨先生能放下对过往的执念,开启新生活!
北京十大律师离婚诉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01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02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03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04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十大律师离婚诉讼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互联网飞速发展,网恋日益常见。本故事中,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女网友逐渐发展成为婚外情关系,并私自向其转账200万!这不仅违背了道德的底线,深深伤害了自己的伴侣和家庭,而且这笔款项的性质也引起了巨大争议!
这不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还涉及到法律上借款和赠与的区分,这笔款项属于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是否有权要回?
婚外恋 · 转账200万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北京十大律师离婚诉讼
【元甲案例】人财两空!前夫耍赖不给补偿款,怎么办?
孙女士与苏先生相识相恋多年,最终迈进婚姻的围城。然而,岁月的流逝冲淡了浓烈的爱情,生活的琐碎也逐渐侵蚀了他们对彼此的包容。丈夫日渐频繁的夜不归宿,让苏女士感到隐隐的不安,都说女人的第六感非常准,这话一点不假!
突然有一天,孙女士收到一条以“苏先生的挚爱”冠名的长文消息,言语间都是对孙女士的嘲讽与挑衅。孙女士对丈夫出轨的行为既气愤又伤心,自己为了家庭付出了这么多心血,却落到如此的下场,每个漫长的夜晚都有她默默流泪的身影。尤其是在丈夫表现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度后,孙女士情绪崩溃、伤心欲绝,果断选择结束婚姻。
在争吵后的冲动之下,孙女士拟写了离婚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其中约定了离婚后孙女士继续居住在苏先生婚前的房屋,如果孙女士再婚,则该条款失效,孙女士需搬离该房屋;如果因苏先生的原因令孙女士无法居住在此,则苏先生支付孙女士每月6000元的住房补偿;苏先生分期支付孙女士现金补偿共40万元。
孙女士本以为能在此安心缓解一下离婚后的消极情绪,重启开始新生活的勇气。但迫于现实情况,离婚两个月后她就主动搬出该房屋。可生活是残酷的,外面高额的房租与自身微薄的收入让孙女士苦不堪言,基于经济压力,她多次向苏先生主张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也多次表达想回到该房屋居住。
曾经恩爱的夫妻,离婚后竟如此形同陌路,曾经信誓旦旦地承诺给予离婚补偿款,现在均遭到了苏先生的无情拒绝。前夫的冷漠与背信弃义在孙女士本就伤透了的心上又狠狠插了一刀,满满的委屈与无奈不知该向谁倾诉,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剩下迷茫与无助伴随着自己。
有房子不能住,40万元的离婚补偿款也迟迟没有到位,在这场失败的婚姻中,孙女士面临着“不仅人跑了,财也空了”,回忆起曾经的美好时光,她心中充满了矛盾和悲伤。这样一味地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怎么解决现在面临的困境呢?她想到可以尝试法律维权。
孙女士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元甲律师分析完离婚协议的效力后给孙女士吃了一颗定心丸,元甲律师马上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指导孙女士提供证据材料。
没想到开庭中苏先生提出了反诉,主张该离婚协议是在孙女士对于债权有隐瞒的情况下才签署的,但是未能提交任何证据。
元甲律师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作出,且在民政局备案,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苏先生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住房补贴支付给孙女士。法院最终判决苏先生支付孙女士123000元的住房补偿款以及离婚协议中约定的40万元现金补偿和违约金3万元。
北京十大律师离婚诉讼
【元甲案例】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胜诉!获得拆迁补偿款和房屋折价款164万元!
让我们一同开始阅读这个感性而震撼人心的故事,探索离婚后房产纠纷背后的真相和人性的复杂!王女士与刘先生于1980年5月结婚,次年6月他们迎来了儿子刘小宝(文中人物均为化名)。2000年4月,刘先生以自己名义与北京市某房管所签订了《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承租了公有住房一间,前后又各建一间自建房。2014年7月,王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刘先生随后起诉王女士,要求获得丰台区房屋的所有权。丰台区法院判决:公有住宅由刘先生与王女士共同使用。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2019年5月,刘先生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就涉案公租房签订了危改项目补偿安置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安置人口分别是刘先生、王女士、刘小宝三人;被拆迁房屋评估款为181万余元,其他相关补偿、补助、奖励112万余元,被拆迁人选择外迁奖励房源为某小区三居室楼房,房屋总价164万元,外迁奖励房源购房补助约58万元。结算后,房地产公司向被拆迁人支付结算金额为188万余元,结算款直接支付给到刘先生的账户。2020年8月房地产公司将选定的楼房支付给了刘先生。2021年9月刘先生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王女士认为拆迁的房屋有自己的份额,找到刘先生要求给付折价款,但刘先生态度强硬,表示“一分钱也不给”!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想到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又找到了曾为其代理离婚的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听了王女士的陈述,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团队为其准备了充足材料,指派了有十几年丰富经验资深律师代理王女士的案件。为确认王女士是否属于被拆迁人,元甲律师申请了原拆迁单位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拆迁单位表示 “户口三人、被安置人口三人,分别是刘先生、刘小宝、王女士”。原离婚判决也确认了王女士对拆迁的公租房有居住使用权,元甲律师抓住上述两点,在开庭时发表了充分意见并举出有力证据。几次庭审后,法院迟迟没有下判决,王女士非常焦虑,总是担心案件会不会败诉。元甲律师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一定的把握,但为防止出现对我方不利的因素,庭审结束后,元甲律师积极与主办法官沟通意见,表达对案件的看法,随后又将原离婚判决论述确认王女士对公租房有居住使用权的表述着重标记,将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找到的同类案例整理一同邮寄给法官。
在元甲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法院终于下判,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1)对方向我方支付拆迁各补偿补助费82万元;
(2)涉案房屋归对方所有,对方向我方支付房屋折价款8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