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很受气_为什么私人老板不签劳动合同

导读:
1.主动和老板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我们对这家公司还有眷恋,就积极和老板联系,商量着能不能部签劳动合同,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向老板透露一些法律上的条文。
如果老板有良心,也比较有担当的话,会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老板坚决不肯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不要过于激动,恐吓老板,这样大家都不好。
2.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当老板坚决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就没法保障,这时候当然不需要和老板客气。我们需要收集和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文件、考勤记录等,收集足够的证据后,我们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法律上的帮助,制裁无良老板。
当然,在收集证据期间,切勿消极怠工,避免在公司留下对自身不利的证据,进而在劳动仲裁时被公司反咬一口。
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薄弱。很多私企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配置不够,配置的人不专业,把人力资源部门定义为“打杂”的部门,导致人力资源部门陷入事务性的工作之中,杂事太多之后,就导致企业HR工作的滞后。
2、老板对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不深入。有些老板认为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有利,可以随时让劳动者走人,在基于对国家劳动法律、法规错误的认识的前提下,决定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类企业往往还没有摆脱“生存期”,属于皮包公司,今天过了明天都不知道还在不在,老板在自己都无法摆脱生存的前提下,当然没有更多精力考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性问题了。
如果遇到以上情形了?怎么办?
1、主动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提醒公司HR部门把该项工作提上日程。
2、如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又没有影响到你个人的薪酬与福利,则可以静静等待,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企业绝对比劳动者更大,所以你不用担心,出现问题后,到时企业会比你更着急。
3、对于自身经营都存在问题,又恶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类企业,趁早远离,因为这样的企业没有发展前景,也不能给你一个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处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纠纷的实务经验,分析建议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在此期限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次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所说情形如属所在的公司单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即实际用工方面的证据,证据收集完备后,与所在公司协商解决。
4、如与所在公司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书面投诉,要求公司立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5、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协调下仍然未能解决,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立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