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微信号合法获取诉讼所需的身份信息?
导读:
当今社会网络技术的发达,给人们的沟通交流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很多人会通过网络,尤其是通过微信洽谈合作,签订合同,此种方式给合同双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不便,比如合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在无法协商,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起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如何明确,主要是通过户籍身份信息来确定,而和作双方通过微信的方式沟通确定的合同,只有对方微信号码,而无对方明确的身份信息,此种情况下,如何合法的获取对方的户籍身份信息,已达到诉讼的要求?
查询方法
一、起诉公司、个体工商户
如果想告公司、店铺等公开机构,需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的基本信息,打印一份即可。
二、起诉自然人
1、知道被告姓名、身份证号码
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立案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
有的法院可以根据立案材料当场调取到本地的身份信息,例如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可以在导诉台查询到被告身份信息,用于立案。
有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协助调查函/协助查询联系单/其他证明材料(以各个单位的具体做法为准),注明查询主体和被查询人,到当地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查询人口信息。
以深圳公安局为例
此外,2020年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深司[2020]100号文件)授权深圳律师有权调取全国范围内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及在深居住信息,无需准备立案材料,也无需前往法院,非常方便。
如果部分法院可能不允许公民个人查询,或者原告嫌麻烦,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取,相对简单快捷一些。
2.知道被告的姓名、现住址
现在一般居住会进行网格登记,掌握被告的居住信息有时候更有便于诉讼,比如被告户籍在外省,但是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原告也在深圳,通过查询居住信息。可以在深圳法院进行起诉。可以申请法院开具证明材料调取居住信息,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取。
法条链接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知道被告的姓名、电话号码
在对方电话号码进行身份证实名认证的前提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向手机号所属通讯公司的通讯营业厅,例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进行调查取证,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
4.知道被告的姓名、银行卡账户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向账号所在银行营业厅进行调查取证,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但各地的机构要求不同,有的允许律师或者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调取,有的甚至仅允许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调取。
5.知道被告的姓名、支付宝、微信账号
现在支付宝、微信已经成为了大家日常生活的重要工具,而且这些工具现在基本是要求实名制认证的。如果是支付宝账号,可以申请法院往支付宝总部进行调取,如果是微信账号,可以申请法院往腾讯总部进行调取。
上述查询攻略可关注“术律”公众号获取。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
如果原告在立案起诉阶段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一方面有利于被告身份的识别,足以使该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另一方面有利于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实践中,想要明确自然人被告,一般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锁定独一无二的人,而且需要有权威证据证明,不能只是凭空捏造的信息。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具体而言,需要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例如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等。如果没有此类权威证据,则需要去公安局、网格办、街道办等权威部门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