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适用于什么情况_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2796人收看
导读:
发生上述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还有时间限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起算日)。

一般地说,凡属劳动争议的事项,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要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因订立、履行、解除、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公司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比方支付劳动报酬争议,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日一般有下面规定。

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支付工资争议的,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时效起算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时效起算点并非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时间均可提起仲裁申请。这个例外,只适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②但劳动关系终止的,终止之日为时效起算日。

③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主张产生争议的工资,用人单位曾经以书面通知拒付的,书面通知之日为时效起算日。否则,按照①或者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劳资双方)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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