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想离婚老公不同意_哺乳期老公出轨想离婚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3来源:律总管318人收看
导读: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也可以选择离婚。那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应该跟母亲生活的,因为孩子未满两周岁。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看着身边三个月的孩子,除了孩子带给自己的的那一点温暖与幸福苦苦支撑着自己走下去,对别的已经心如死灰。

女性在哺乳期提出离婚,在婚姻法中没有另外的规定,和非哺乳期提出离婚的程序是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的方式及程序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程序: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就子女的抚养、财产债务的分割达成一致合法的协议。    2、双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的

1、起草离婚诉状,说明离婚的法定理由。

2、女方到男方常住地的地方法院提出离婚起诉。

3、人民法院受理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比如2年自动离婚没有这回事。比如有答案中讲“哺乳期出于对产妇及孩子的保护,不可以提出离婚。”这是针对男方的限制。

一.

“如何才能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这和你何时提出离婚关系并不大。而在于收集1.证据 证明关系破裂、男方有重大过错、男方的财产情况。 2、明确你要争取到什么样的结果。

男方的行为可以称为冷暴力

二.

关于起诉的问题,在中国,没有离不了的婚,一般第一次起诉后,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就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诉,没特殊情况,这次一般都是判决离婚了。

提问者还是应该谨慎对待婚姻问题,夫妻闹矛盾是非常常见的,总有一方选择妥协。也就是说,不要草率的选择离婚问题。

三.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也可以选择离婚。那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应该跟母亲生活的,因为孩子未满两周岁。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四.

关于财产问题,可以依据以下规定确定,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冷静过后,还是选择离婚的话,那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

第一,你们可以协议离婚,把双方的要求都写清楚,孩子的抚养费写清楚,双方拿着协议去民政局离婚。

第二,种是不同意协议离婚的话,就得去找个专业律师,把你的要求说清楚,让律师给你想办法。

第三,起诉离婚,这个过程比较慢,第一次没有十足证据法院不判离婚,得过半年才能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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