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在同一单位工作了20年_劳务派遣用工最长期限

导读:
很多的派遣制员工,其实都有获得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但用人单位由于主观上不愿意支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经济补偿,因此把那些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转给劳务外包公司,或另一家派遣公司。
争取不到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话,请你立刻申请仲裁,这样你就会得到两倍的赔偿金。当然,得到赔偿金以后,你也没有必要留在原单位上班了。
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最低是两年,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没有规定,即使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个定期的合同,比如五年,五年之中,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要求派遣公司更换员工的,所以讨论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最多能签多长时间是没有意义的。
现在大多数劳务派遣员工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两年,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一般是 一年签一次或者两年签两次,如果派遣公司的服务不好用人单位可能合同到期就更换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其实就是多了一层剥削的!而且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的领导,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交易!!
是的这是关键!还有“临时工”又是“临时”多久?临时10年20年还是一辈子?
劳务派遣,是企业变相的违法,是一些企业逃避责任、降低成本、减少风险的避风港,是企业合理、合法、公开对劳动者实施违法侵害行为的一块遮羞布,从而答到企业与劳务公司分别从劳动者辛勤汗水里榨取各自的油水的目的。用人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忙时大量用人,用完遣返,劳动者毫无保障可言,是典型的钻《劳动法》的空子的一种不道德行为,为剥削劳动力剩余价值创造合理借口。个人感觉毫无存在的意义,应该坚决予以取缔,使《劳动法》及不打折扣的实施下去,真正让劳动人民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公民待遇。
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减少用人成本,出事之后甩锅于别人的手段。更是派遣公司吸血劳动者血汗的寄生虫。必须坚决取消,还劳动者公平与公道。
劳务派遣工理论上合同是一年一签。如果用人单位一直用并且派遣单位正常生存,同时本人无重大过错,可以一直在用人单位干下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负责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劳务派遣工最多在一个单位工作多长时间?为什么?这个问题问的好,所谓的好绝非是问的本身,而是给已经误入派遣队伍的人们一种提示,而这些人用自身的经历会告诉大家,派遣时间越长受到侵害的程度就越大,派遣工作中付出的越多感触就越深,这是成正比的,也是事实所证实的。如果问为什么,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劳务派遣既没有利益受到侵害时维权的法律依据,又没有正规的管理和帮你说理的相关部门;既不存在同工同酬,又谈不上多劳多得;既没有用人方履行合同的保证措施,又存在随时把你无辜赶走的可能;既没有晋升发展的空间,又让你汗水白流一切为零;既让你的理想抱负彻底破灭,又让你的无私奉献无人认可;既让你大学白读辛苦白费,又让你做人没尊严低人一等;既让你从年轻连续干到年纪大,又让你最后心凉卸磨杀驴没有工龄。所以,劳务派遣干多长时间,该不该干,干了该怎么办就很清楚了。由此让人联想,从国外引进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初衷是什么,难道是为引进而引进,还是我们现有的用工方式用太久了想换种方式尝尝鲜,品品味。事实充分证明,劳务派遣不适合我国国情,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背道而驰,是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是阻挡滚滚向前历史车轮的障碍,是影响社会进步的垃圾,是渴望祖国快速发展广大民众心目中的雾霾。为建设现代化的世界强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我们必须根据国情走自己发展的道路,必须坚定不移的坚持改革开放,必须让全体人民共同享受祖国发展的成果。
劳务派遣和一般的工作并没本质上的区别,一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劳务派遣工做不长久呢?
01
劳务派遣只是由劳务公司派到用人单位,并不代表他不属于劳动体系里面一份子
劳务派遣和一般劳动者的区别在于,劳动者和哪个主体签劳动合同,就在哪个主体里面上班。而劳务派遣工是和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到用人单位上班。
除开劳动合同主体和用工主体不一致之外,劳务派遣工也是和企业签合同。也就是说,他的隶属关系只和派遣单位有关,而和用人单位无关。
既然本质上是一样的,那么劳务派遣工就可以在劳务公司长久地做下去。
只要是在08年之后,与派遣单位签订了两次的有期限劳动合同之后,那么,第三次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换句话说,劳务派遣工每一次的用工单位可能都不同,因为业务主体不一样。但是他签的合同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甚至,只要用人单位长久的需要该劳务派遣工做相关工作,那么他都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一辈子,而不用经常性的换工作地方。
02
但凡觉得不能做很长时间的,都是对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不甚了解
在大多数人眼里看来,劳务派遣工就像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所以正式员工可能会经常性地看到,不同的劳务派遣工进出自己的单位。
甚至很多劳务派遣工自己都因为频繁的换工作地点,而误以为自己不能在一家单位长久地做下去。
实际上,这就是因为他们对这种用工形式不了解,单凭表象做出的推理判断。但凡有一些了解,也不会把劳动主体和用工主体混淆在一起。
而这个基本常识,也应该是劳务派遣工应该了解的。因为很多派遣单位就是以这种荒唐的理由,来辞退劳务派遣工的。
03
想要长久的在一家单位做下去,本身来说得靠自己的能力
实际上,现在很少有人会在一家单位长久做下去,随着自己年龄和工作能力的增长,总会想去更高的平台发展。
尤其对于劳务派遣工来说,现在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多派遣工本身就不愿意长久的作为派遣工存在下去。
所以担心自己是否能在一下单位长久地做下去有些多余。毕竟派遣单位也不是多好的单位。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更应该考虑的是归属于一家公司,而不是频繁的被外派到其他公司。
退一步说,不论是想要在派遣公司长久地做下去,还是另谋高就,本质上来说都是要自己的能力达标,才有可能实现。
一个人能力强的人才有足够的话语权。才能够在最大的范围内做出自由的选择,而不是任由他人的摆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