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第2天女方改口说男方强奸她,法律该怎么判刑?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09来源:律总管167人收看
导读:
如果不是过后立马报警,都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障碍就会导致警方会不会立案,因为拖得时间越久,证据就有可能会消失,报假警意图让对方受到法律惩罚的,是一种诬告陷害,所以,是不是真的就变得很重要了。

自愿发生关系就是自愿,不会因为过后反悔了就成了当时不自愿。

在《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认定谁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强奸罪。强奸罪一旦被认定,就要面临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处罚与抢劫罪相当。

但是在过后反悔的,报警说是强奸,那么这个女子就有可能面临诬告陷害罪,很简单,强奸罪一旦坐实,就是男子要坐牢,如果是自愿发生的性关系,过后女子以当时不是自愿为由报警要求追究男子强奸罪的法律责任,这种结果最终就是必然有一方要接受处罚。

如果不是过后立马报警,都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障碍就会导致警方会不会立案,因为拖得时间越久,证据就有可能会消失,报假警意图让对方受到法律惩罚的,是一种诬告陷害,所以,是不是真的就变得很重要了。

首先你得知道什么是强奸罪,强奸罪首要条件是违背妇女意志,她要一口咬定你强奸,这个真的很难办的。

1.法院判案最复杂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查清事实啦。题主的问题已经把事实部分写的很清楚了,不需要证明,那么法律规定的很清楚,自愿发生关系不属于强奸罪。

2.如果无法证明发生关系时是双方自愿的,那么第二天女方改口怎么办?法院审判时,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有义务举证证明男方属于强奸,女方改口与事实明显不符,一定会在证据链上的瑕疵。如果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根据疑罪从无原则,男方不能被判有罪。

3.强奸罪虽然是很私密,但是长期以来办理类似案件积累的经验,会让侦查机关有一套成熟的破案方法,否则仅凭女方改口就能达到翻云覆雨的效果,岂不是太草率,毫无法律的严肃性!

4.如果有类似迫害妄想,那么一定要坚持程序正义,这是保障不被冤枉的救命稻草。感兴趣的,可以再去看看,国内某名人酒后在美国遭遇的事儿,看看美国是如何处理此类案件。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奸淫不滿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这是法律对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人身权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这是一条高压线,触犯者自负罪责。

需要由公安机关和对方证明非自愿

既然是自愿的发生关系,肯定不会被认定为强奸的,反而该女子报假警违法了。

至于强奸罪的刑事处罚,刑法第236条规定得很清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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