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有什么影响_开发商通知收房

导读:
建议,接到电话时,告诉他我大约什么时间回去收房,打电话的人会备注信息,即便是约定的时间没有回去,问题也不大!还有可以委托朋友代为收房,有的开发商手写委托书就可以,有的要公证处公正,手写的可以就委托朋友收房即可,如果要公正,公正更麻烦还不如自己回去收房,就当故地重游啦!一般物业发了收房信息,就开始收物业费了!
第一,无合理理由逾期收房,属于业主方违约,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后果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你可以查询下手中的合同。
第二,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对业主逾期收房会有两类约定:一是房屋及附属设施风险的转移,即你即使没来拿房,但自约定或者开发商书面通知你的那天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就由你自己承担了(比如地震、失火等);二是逾期拿房会收取一定标准的违约金,具体标准见合同约定,比如50-100元/日等。另提醒注意的是,即使你没有按期去拿房,等你后期拿房时,应交的物业费依然需要从合同约定或者开发商通知你拿房之日起计,一些想贪小便宜的的业主(自认为不急着去住就不去拿房,从而省下物业费)就断了这个念头吧。
第三,如果人在外地确不能及时回去拿房,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不会过于死板较真,一般会给予业主一个合理期限,等你回来拿房,但不宜拖得过久。在这个合理期限内,一般开发商是不会追究逾期拿房者的违约责任的。因此,建议你在接到开发商电话通知,或主动联系开发商时,阐明在外地走不开的难处,与开发商商量好回去拿房的时间。
第四,理论上拿房可以委托亲友代收,但房屋验收交接毕竟是个大事,如果非本人经手或者手续不全,出了问题后期容易扯皮,因此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接受业主委托亲友代拿房。如果一定要委托,理论上需要你本人出具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原件,然后你的朋友持委托书原件及你和他的身份证件原件,开发商才予以受理代拿房手续。但回过头想想,你压根回不去,你的委托书原件如何出具、办理公证并交到你朋友手中?有这办理公证的功夫,你自己都已经回去一趟拿过房了,所以从实操性而言,朋友代拿房不太可行。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小的开发商内部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重视度不够,对业主委托他人代拿房的手续资料审核不严,不出问题则罢,如果后期出现问题,处理起来还是很扯皮的。
开发商巳经向你发出了交房通知书(房屋业经当地政府建设主管机关验收合格,符合交房条件)。如果你持之不理,后果是较为严重。此事不可小视,万一发生冒名(或故意冒名)或一房几卖,沒完沒了的官司是会把人拖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