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10万交多少税_公司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9568人收看
导读:
不知道你指的股权转让是指的在哪种市场上转让。如果在证券市场上转让,那简单得很,交纳印花税和红利税就行了。

印花税是你在卖出的时候就自动扣缴了的,目前的标准是千分之一,按你的卖出成交金额计算。红利税相对复杂一点。

如果你持股在一个月以内,那对不起,对你收到的股票分红要收20%的红利税。

如果你持股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对你的股票红利按减半计收红利税,也就是按你收到分红的10%交税。

如果你持股在一年以上,目前对你收到的股票分红是暂免征收红利税的。

红利计算时间点是以股权登记日计算的,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相应的股数,那对应分得的红利就会按上面说的标准去计征。

这个税不会让你自己去交,一般都由证券公司直接帮你扣掉了。

如果你不是在证券公开市场,是需要通过工商局备案进行股权转让的,对作为股东的你来说也是要交税的。

对个人转让来说,你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是按你取得股权和出售股权的价差作为基数来计算的,包括你经营过程中增值的部分,签转让协议的时候还要交一笔印花税。

对企业来说要交的税就比较多了。基本上有个清税的过程,首先是企业所得税,其次是营业税,第三是契税,第四是印花税。

由于这些税的规定还有点复杂,就不一一展开了。

如果你线下转让,股权变更前有一道前置手续是去国税部门进行税务清算,各个地方可能还会略有不同,但大致的就是以上这些内容了,到时候税务部门会很详细地给你提些要求的。

股权转让分为企业的股权转让和个人的股权转让,个人股权转让比较简单,企业股权转让比较复杂,现在列示如下:

(1)个人股权转让:

①增值税:个人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免征与不征是不同的,免征是指个人转让上市企业的股权本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只是因为国家照顾个人,免于征收。

②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以20%的税率征税。具体规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企业股权转让:

①增值税: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企

业股权,按照转让金融商品征税,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的余额为销售额,如果销售额为负数,可以结转至下期与下期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然为负,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一般纳税人按6%的税率征税,小规模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

②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的收入扣除为取得股权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扣除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我国的居民企业按照25%征税,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征税,如果是非居民企业转让我国企业的股权,一般是按照10%的税率,如果两国之间有税收协定,那么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来征税。

③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包括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按照书据所载金额的0.5‰贴花。

由于转让股权后,不再对转让股权享有分红权益,而是瞬间将股权转变成财产,因此,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除了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

如果转让方是自然人,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等。

知道了要交哪些税,总得了解一下转让流程吧,办事省心。

因为公司股东变更涉及公司资产的变动,工商局为了风险最小化,会要求涉及的当事人到现场签字按手印,以确保变更的过程所有当事人都知情,把整个事情的风险让当事人自己承当。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简单,主要是股权转让的过程,通过办理的过程来看,没有什么复杂的地方,只要按照要求办理就可以了。

股东变更受理机构:企业所在地归属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股权变更流程介绍: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章,法人章)

3、股权转让协议(加盖公章)

4、股东会议纪要(加盖公章,签字)

5、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新股东的简历(加盖公章)

7、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加盖公章)

8、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加盖公章,法人章)

工商局的股东变更流程是固定不变的,但是工商局执行流程的尺度不一样,各个工商局要求的流程会有不同,要求提交的文件可能也会不同。办理的时候要根据当地工商局的现场要求准备资料。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是企业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通过协议等方式转给他人使他人获取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司股权变更常用的方式之一。股权转让主体不同,涉及到的税收也不尽相同,下面逐一作出说明。

1、印花税。

无论是个人转让股权还是企业转让股权,都会涉及到印花税。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股权转让金额0.5‰。无论合同最终是否履行,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按规定缴纳。

例:某自然人转让所持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则该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分别需要缴纳印花税=10,000,000.00*0.5‰=5,000.00(元)。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印花税在卖出时对卖出人单边征收,税率为证券交易金额的1‰。

2、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67号)等文件规定,个人转让公司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例:某自然人转让所持公司股权,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股权原值为600万元,股权转让过程中缴纳印花税5000元。则该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需要由受让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价格10,000,000.00-股权原值6,000,000.00-合理费用5,000.00)*20%= 799,000.00(元)。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以下规定执行:

目前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

3、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所持股权的行为,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转让所持股权,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应当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发生的成本,为股权转让所得。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行为转让的是股权,本来与土地增值税无直接关系。在现实中,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从而达到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了国税函[2011]415号等三个函件,明确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等,实质上就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因此,对该股权转让行为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这项规定在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争议,不少人认为对股权转让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缺少依据,所以,各地的执行情况也不一样。

既然说是股权转让,应当就是指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需要缴纳的税收:

首先是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按照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应缴印花税金额。

其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缴纳所得税。

一、如果股权转让方是个人的,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股权转让方是居民企业的,其股权转让所得不是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先作为该企业的转让财产收入,计入本年度的收入总额,再视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情况,按所适用的税率(包括小型微利企业的特殊计税方式等)计算企业所得税。如,当年是亏损,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有很多特殊的情形,如特殊性重组等,则按相关规定办理。

综上,对于股权转让,能明确说到要缴哪些税的,是印花税。

题主应该是第一次遇到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其实是很常见的一种情况,你肯定最先想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法律问题,转让的流程和工商局需要的材料这些问题。这些固然重要,但还有一点更重要,且往往都是“事到临头”才想到的就是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没错,股权转让也要纳税,还不止一种,共涉及4种: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下面就跟题主谈谈股权转让的涉及的四种税。

印花税

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被投资企业不用缴印花税,也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由股权转受双方自己完成。

税率:万分之五计算公式:应纳印花税额=合同所载金额总额*5/10000

增值税

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而这几种情况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相应增值税。

注:由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话题较大,暂且不多论述。

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占大头的也是大家最关心的是所得税。所得税是针对股权转让方的,至于到底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就要看转让方是企业还是个人了。

持股主体是企业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25%计算公式: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5%

个人所得税

持股主体是个人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20%计算公式:个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法规规定: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要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代扣扣缴义务人。

这跟增值税刚刚相反,增值税是卖方代扣代缴买方的增值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买方代扣代缴卖方的所得税。

股权转让涉及要缴纳的税务费用其实还不少,光所得税就要缴纳20%以上,而且每年的股东分红还有20%的税款要缴纳。

股权转让需要的税包括:

双方要交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个人所得税,如果有溢价转让,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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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根据其他朋友的介绍已经很清楚了,主要是涉及所得税,今天以公司转让股权为例,讲述一下在不同的转让方式下,所涉及的税收差异情况,探讨何种方式下的转让方案最佳。

某市a企业,旗下有一子公司b企业的100%股权,今欲转让其中的60%股权给c企业,转让价格为600万,b公司的实收资本为500万,盈余公积为250万,未分配利润为250万,那么a公司可以如何转让股权?,又如何税收最少呢?

方案一:直接转让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00-500*60%=300万

a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300*25%=75万。

方案二:先分再转

由于a公司于b公司都是我国的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所以b企业将未分配利润250万,全部分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00万-500*60%-250*60%=150万

a企业应纳税所得税=150*25%=37.5万

相比于第一种方案,方案二节约企业所得税=75-37.5=37.5万。

方案三: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再分红再转让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符合免缴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只要将盈余公积留存数量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即可,转增125万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00-500*60%-250*60%-125*60%=75万

a企业应纳税所得税=75*25%=18.75万

相比于第二种方案,方案三节约企业所得税18.75万,相比于第一种方案,第三种方案节约企业所得税56.25万。

方案很多不同的方案适用不同的情况,唯有合理运用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前期介入该笔业务的整个流程,还可以设计出更加优化的税收筹划方案,当然一切税收筹划的前提,必须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任何形式的触碰法律底线的筹划方案都是违法的。

税收筹划的起点都在于业务的开端,只有让业务顺着筹划方案去运行,才是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任何在业务中去寻求筹划方案的事情,都是事后的弥补,只有让计划先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古时尚有兵马未动,而粮草先行之理,粮草是一军之本不容有失,同样计划也是一项业务的根本,没有筹划的业务,损失的不仅仅是业务本身的利润,很多时候可能更是一个企业的发展契机,多少企业破败于资金断裂?业务筹划不仅仅是帮助企业节约税收成本,更多的是帮助企业完善对于整个业务流程的管理,对于企业资金运行的管理,这个也是税务筹划的根本所在。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涉及到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时候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的,我不想多说了,大家可以看其他人的回答!

我认为,股权转让时,容易发生的误区和被认定转让价偏低如何解决,才是对大家最有帮助的!

误区一、0元转让、平价不需要交税!

很多人会说,我的股权是评价转让的,没有增值,根本不需要交税!

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如果你的股权取得时是100万元,现在转让也是100万元,是不需要交税的!问题是,现在税务认为你转让时的100万元价格偏低。

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可能会被认定为“价格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只要税务认为你价格偏低,那么,就存在被采取核定征收的问题。

误区二、违约金不属于股权转让所得

有的所谓税收筹划“专家”,给客户净出些馊主意,比如原来1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签订协议时签“股权转让价50万元”,剩下的50万元作为违约金来操作,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

因为按照规定,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而且股权转让收入不仅限于现金所得,还包括其他财产所得,例如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以,这种做法根本行不通!

那么,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怎么办?好办,被认定为“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才会被核定征收,所以,只要我们有正当理由即可,下列理由都是正当理由:

1、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无奈低价出售股权

这个很好理解,比如高污染行业,达不到国家的环保标准就不需生产,那么需要大量的资金购买符合条件的环保设备,我又没钱,所以低价转让股权,让有能力的人来经营!所以,我都干不下去了,只有低价出售股权这一条路啊当然是正当理由了;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这个更好理解:我的股权,我转让给我儿子、孙子、老婆等等,不可能按公允价来的,不然的话太没人情味了,不符合中国人的伦理观念,所以,这也是正当理由;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这也可以理解,我转让的股权价格是很低,我承认,但是请注意,我的股权和别人的股权不同,我的股权有专门规定,只允许在本企业内部转让,不允许对外人转让,这就限制了它的市场,所以,我想卖高价也卖不上啊,只有低价转让;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转让价格低的原因还有很多,但是,请注重合理、合理、合理!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股权转让如果是个人股东,有转让所得的,应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如果是企业股东,有转让所得的,应作为应税投资收益记入企业利润总额,依法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应按10%的税率申报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应按股权转让合同金额按万分之五的比例申报缴纳印花税。

3.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转让资产主要是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可能要计算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4.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涉及房屋建筑物转让,房屋建筑物受让方要依法申报缴纳契税。

5.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标的资产有土地、房屋建筑物的,一般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应进行评估。如果标的资产不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的,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公司净资产价格的,建议最好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避免因为主管税务机关认为转让价格不合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股权转让需要缴哪些税是需要分情况的,本回答只针对个人转让非上市股权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

个人转让非上市股权,需要缴哪些税?

按照一般规定,个人转让非上市股权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 印花税

印花税的规定比较明确,按“产权转移书据”以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减半征收印花税,只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均需进行缴纳。

2. 个税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个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股权转让的涉税误区:自然人股权平价0增值转让,不代表0元个税

单纯了解了股权转让需要缴哪些税是不够的, 在纳税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一系列的税收风险。

先来看个案例:

2019年11月甲公司原股东张三将持有的20%的股权(300万元),全部“平价转让”给了李四(李四非张三直系亲属、非甲公司员工),股权转让金额为300万元。双方认为是“平价转让”股权,在转让过程中没有实现增值,没有转让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税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按照独立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中显示发现甲公司每年都是盈利状态,截止2019年11月甲公司的净资产为2500万元,张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0万元。

明明是平价转让,按理说张三将其股权转让给李四的过程中股权转让收入0元,没有转让所得,为什么还会面临税务机关的核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中税务机关关注的是实际成交价是否低于公允价值。

以上案例中,甲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为2500元,张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500*20%=500万元,张三按照股权原值300万元来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纳税,转让收入低于公允价值200万元,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了。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其股权转让收入。最终张三股权转让应纳税额=(2500*20%-300)*20%=40万元。

因此,对于持有盈利状态企业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即便以平价转让其所有的股权,也需要按照股权转让公允价值进行个税缴纳。

若处理不当,均会触犯了税收征管法中所规定的“少列收入”,其税务风险也不言自明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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