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业主占用绿地归谁管_小区违建可以强拆吗

导读:
就不因该私人随便占,小区是整体,必须文明管理,乱搭乱建的必须产出,
还真是个问题!政府应该出台绿地领养守则、规定!年岁多大可以领养绿地?领养人多了可以合伙共养!护栏全部同种同类同样!花园设计特色?种植蔬菜等要有规定?可种植不影响观赏又不误吃菜功能!社区主导管理。完全可以各大城市特色!给退体老人点乐趣完全可以!希望政府能够采纳见意。
小区公共绿地归小区业主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圈占,否则视为非法占有,街道或物业有权令其拆除或予以强制拆除。
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一切地面设施,绿化的树木及草坪属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损坏占用。小区的地面附着物包括一楼的围挡栏杆的高低,大小,颜色业主都不能私自改变,这在业主和小区物业入住收房时的入住承诺书或前期服务合约里有要求。
二,如果小区物业在巡查时发現业主私自损坏草坪圈为已有种菜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业主必须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恢复原状。即就是不是种菜就是种花栽树都不行。
三,如果物业事后发現业主的损害行为应立即给当事业主下发停止侵害其他业主利益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明确恢变原状的日期。
四,物业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要向所在社区物业办上报,并将详细情况汇报给所在社区城管大队。
五,如果在物业通知的时限里业主停业了损坏行为并恢复了原状,物业要把具体的过程及结果公布给全体业主。
六,如果业主不理睬物业的整改通知。也不恢复原状,物业就可以申请由居委会及城管大队来出面强行恢复原状。因为城管大队有执法权。
七,通过这件事提醒物业秩序员要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如果发現不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让他恢复原状。如果不法行为已发生木已成舟,处理起来是很麻烦费事的。
八,如小区物业不做为不管任由这种侵权行为发生,只能认为小区物业已丧失了一般的服务能力,其它业主可以要求业委会解聘不负责任的物业。如果没有业委会其它业主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居委会反映。由居委会出面督促物业做为或解聘物业。
应该是侵占性质,不宜提倡。拆除理所当然。
物管占用公共空间,设置为停车位比较普遍,应该引起大家注意,这个既削解了公共綠地,又增加小区尾气排放,于己身心都受到伤害。
私自圈占绿肯定算违建啊!那绿地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得,再说他也没有产权。物业可以要求他拆除。
肯定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当初圈占时为什么物业不制止,这也是物业的失职才造成了今天的后果。
一、小区绿地的权属首先需要核实肯定。
按你描述,一楼私自圈占公共绿地,情况属实的话,那肯定属于违建。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只要你说的这个情况中,该绿地没有被“明示属于个人的”,就是说,属于该一楼业主的,那么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楼的无权擅自圈占。
二、能否被拆除?
这个问题就复杂了,要看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了。
应该说,各地住宅小区中都普遍存在你问题中提到的这个现象,这个问题,确实是个难点。
小区物业很难管,因为它是个企业,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劝阻;
而行政执法部门也很头疼,这类问题执法一个后,也会死灰复燃,再度成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