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承人只有一个那么继承全部吗_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财产归谁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30来源:律总管70人收看
导读:
如果无第一序列继承人就要按照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爷爷奶奶,死者外公外婆,死者兄弟姊妹,三方平分继承死者遗产。以上第一序列或者第二序列的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均等。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具体分析:继承的开始,首先要明确继承财产,哪些财产能够继承非常重要。其次,根据继承人的情况划分继承比例,具体见上述法律规定。第三,比例确定后的财产处理。瓜分了比例,不一定能够拿到,比如一套房子,继承人分别占有不同比例,如果房子中尚有人居住,如何处理,房子的折价等都应妥善处理。第四,继承前应注意是否有遗嘱及遗赠等情形,还行注意是否有负债,被继承财产是否能偿还债务等。

​要看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要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要按照以下顺序: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1、全部都是A的遗产的情况下,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各分四分之一。 2、全部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5万属于妻子的财产不能分配,剩下5万是A的遗产可以分配, 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各分四分之一。 3、5万是共同财产5万是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共同财产有一半2.5万是妻子财产不参加分配,剩下的7.5万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各分四分之一。

1.我国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看一下继承法和继承法的司法解释就知道了,需要注意的是什么是遗产和关于债务部分的认定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一共分为三类,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类:法定继承,是指在无遗嘱或者无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由特定继承人依法定顺序与份额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第二类: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按照有效遗嘱所确定份额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第三类:遗赠扶养协议是指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死后将遗产遗赠给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的协议。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中,子女,父母,兄弟包括的范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继承法规定是:死者死亡,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财产。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财产。如果无第一序列继承人就要按照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爷爷奶奶,死者外公外婆,死者兄弟姊妹,三方平分继承死者遗产。以上第一序列或者第二序列的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均等。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婚姻法还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延进行了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您好,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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