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该不该要彩礼钱_彩礼要给父母吗

导读:
很简单,彩礼并不是无条件的赠予,而是以婚姻未目地的一种契约。你退婚就是违反婚约,严格来说应该付违约金。
为结婚准备的彩礼,解除婚约时,可要求对方退还,如对方拒不退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问题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的必须要怎么做,这就要看女方的父母了,俺们这里是如果男方反悔了不想要女方了那彩礼钱一般就很难退了,如果女方反悔了不要男方了彩礼钱会退,不过任何事情都没有很绝对的,就看两家人怎么调解了,好聚好散才为和谐!
这个问题要看是男方提出的还是女方提出的,在传统观念里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那么彩礼钱是不退的,反之如果是女方退婚,彩礼钱是要退回给男方的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问题,彩礼到底属于谁?
彩礼是男方或者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双方结婚之后,女方的彩礼钱往往慢慢花在了家庭日常开销上,就让很多男士觉得彩礼就应该两口子一起用,女方一旦不拿出来,反而是女方的不是了。
所以这里先替广大女同胞发个声,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无论女方怎么使用,丈夫是无权干涉的。
明确了彩礼的归属后,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先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种情况,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是说两个人可能已经订婚或者已经举办了婚礼,但还没有领证,这个时候两个人感情不和决定分开,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如果彩礼已经在双方过日子的时候花掉了,男方只能就还剩下的彩礼主张返还。
第二种情况,双方虽然领证,但自始至终没在一起居住生活,后两人办理离婚。这个时候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也的确在一起共同生活过,后两人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
如果因为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或者男方父母生活困难(有时候彩礼可能是男方父母从亲戚朋友那里借的钱),那男方或者男方父母有权在小两口离婚后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如果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形,彩礼一般是不予返还的。
不管那一方提出,彩礼都会退的,有时候会扣除期间迎来送往的一些费用。
法律层面上,对于可退还彩礼的情形有作出规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于以下情形可以主张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需以离婚为条件);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以离婚为条件)。
所以对于退婚,这种情况一般只是处于订婚阶段,大多数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但是,对于能否全额退还彩礼或退还彩礼的比例,则需要考虑当事人过错、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未登记原因、彩礼使用情况、回礼情况、当地风俗习惯以及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认定。
例如,有的法院对于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同居生活的,可以适当地考虑女方因举行婚宴所花的费用,80%以上的彩礼应予以返还。
例如,对于对于已同居生活但未登记结婚则根据同居生活、同居时间长短以及同居期间是否怀孕等情况作为婚约财产返还比例的主要参考因素,其返还的比例应有明显的降低,考虑返还的比例可以在50%以下,对比如同居生活二年以上或已共同生育子女等等。
例如,一方的过错导致退婚,可以根据过错酌情减少,减少的比例在10%至50%之间。
退不退,退多少,要看谁先提出,谁先违约,涉及到诚信问题,民俗问题,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
彩礼是因结婚要的,既然退婚了,那就没有任何理由了,彩礼必须退。
必须退,要不然彩礼拿的舒服吗?上天自有功德在,不易的钱财少拿为妙。
退婚之后,彩礼该不该退?这首先我们要明白彩礼的意义。一般情况下,彩礼是男方一种诚意的表现。彩礼与否,更重要的是对女方的一种尊重与认可。
退婚,首先要看是男方退还是女方退。如果是男方退婚,作为对女方的一种补偿,彩礼可以部分退还。如果是女方退,那就一般应该全部退还。总而言之,就是主要应该看是哪方的错误居多。一般,有过错方应该补偿给一部分给无过错方的。
因为要结婚了才会定下彩礼,退婚本来就是失约在先,又怎么能霸占对方的血汗钱,会良心不安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