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可以起诉女方父母吗_彩礼自己留着还是给父母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30来源:律总管492人收看
导读:
不同地方的彩礼钱是各不相同的,有些地方可能只要几万,有些地方要二三十万。这只是一个大概,真正决定彩礼钱的其实是女方的家人。如果女方家人好说话,自己只要意思一下就可以了。等结婚后,女方会把钱还给你。遇到不好的人家,会指定要多少钱,结婚后这些钱也不会还给你。

我们这里现在彩礼28万起步,但这个彩礼都会带回来的,女方还有陪嫁。一般都是给小夫妻作为新家庭的成立基金。由小夫妻自己安排。这个是正式嫁娶家庭的状况。如果是骗婚的证据成立的,不但要退婚而且要退回彩礼。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

现在下彩礼可能是普遍的现象了,但是各地都有各地的风俗习惯,各地也有各地的彩礼标准。

就拿我们当地来说吧,无论城市和农村,一般男方到女方家下彩礼,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男方第1次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都是10,001块,那意思就是万里挑一。另一种就是结婚之前男方到女方家下聘礼,聘礼的数目一般都是10万元左右。也有100,001元的,那意思就是10万里挑一。

有的时候城市里的人富裕,但是下的彩礼反而不多,农村里越是穷,女方家索要的彩礼越高。这个现象真是太奇怪了。

男女双方下彩礼以后,又不愿意结婚了。对于退彩礼的事情,农村有一种通俗的做法就是:

如果男方家先提出不同意的,那么彩礼一分不退;如果女方家先提出不同意的,那么彩礼全部退还。

但是这是男女双方私下里解决彩礼纠纷的事情,如果双方对于彩礼退还问题争执不下,起诉到法院。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就不是这样退还彩礼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只有下列三种情况才能够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生活的。

3,婚前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

这是法律规定的退还彩礼情况,并不是以哪一方先提出不同意结婚的事实而退还彩礼的。

不同地方的彩礼钱是各不相同的,有些地方可能只要几万,有些地方要二三十万。这只是一个大概,真正决定彩礼钱的其实是女方的家人。如果女方家人好说话,自己只要意思一下就可以了。等结婚后,女方会把钱还给你。遇到不好的人家,会指定要多少钱,结婚后这些钱也不会还给你。

一般我们订婚后是不会要求退彩礼钱的,因为那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如果真发生退彩礼的事情,那肯定是双方情感出现破裂。要么有一方出轨;要么一方的家庭为人处事太过分;要么家里出现了什么重大事故,急需用钱。

一般是12.8万,但是钱女方基本都会带过去,女方父母还会添,退多半就是女方不想继续了

我在城市出生、成长、工作、成家生活至今,对彩礼这个现象没有概念,这里嫁女儿没有要彩礼一说,只会尽力给女儿多一点陪嫁,希望她能生活质量好一些。

先说一说过年派利是这个可以从侧面反应当地观念这一题外话。我家乡过年凡是已婚人士见到未结婚的年轻人及小孩都要给利是,且一般派2个,代表夫妻各派一个,未婚人士是没资格派利是的,即使你是五、六十岁。而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绝不可以在收利是时当面拆开,从我小孩往年收到的利是看,5元及10的占大部分,老人的1、2元,至亲的亲戚及亲人20~50,我哥的100。我是普通人,给熟悉的小孩的利是封是10元,我邻居兼朋友几兄弟是广州的煤老板兼小房产开发商,年营业额几十亿,他们的利士全部20。

话归正题,结婚按传统当然要行聘礼,原则是说得过去就是,就像拜神当然要供品,但不一定要用整头牛当供品吧!一般1万~3万,极少的几千也有,显摆的几万以上也有!我这地方聘礼与嫁妆是无必然联系的,你给多少彩礼是你的事,我给的陪嫁是你的事,双方的喜酒各摆各的,总体来说就是办一件事,不会像外省那样卖女儿致富的观念,当然也就不存在因彩礼分手,退婚,婚后穷困以及两家人不和等系列问题。由于一般是结婚日子前几天才行聘礼,当然婚礼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不会那么儿戏退婚吧?没听过也没想过!

我们家乡基本不要彩礼,多少看条件,除非女方先提出退婚或是女方出错,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

彩礼问题,古已有之。我国的婚姻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最早是在西周。西周通过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大原则,基本确立了古代婚姻制度框架,又通过“六礼”一套完整的程序,确立了缔结婚姻的必须过程, “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全部走完程序,婚礼始告完成,婚姻到这时才成立。这其中的“纳征”又叫“纳币”,就是缴纳人民币,就是现在民间常说的“彩礼”,彩礼制度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可谓深远,可以说从古到今,各个阶层,从上到下都要遵守,虽然新中国成立后,把彩礼问题视作陋习加以整治。

甚至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是因为历史因袭的原因,直到现在,中国全国各地都存在彩礼问题,近几年更是各地彩礼不断加码,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如果婚姻破裂,又要面对返还彩礼的问题,部分家庭因为结婚致贫,甚至卷入返还彩礼的官司中,可以说彩礼问题是一个反复折磨着中国的老百姓的头痛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这个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条款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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