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_彩礼是不是婚前财产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30来源:律总管414人收看
导读:
有人总想女方退彩礼这不是什么好事,法律上除骗婚以外也没有权利干涉,是不能判的也只能调解。在什么情况下女方退彩礼或者退部分彩礼,女方提解除关系并且是没有受到男方欺负的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反返回彩礼,如果男方提出分手是没有理由索要财物,(有的地方三金除外 )。

首先,如果男女双方未登记,男方给了女方彩礼,由于纷纷杂杂的问题吧,男女双方分手了,此时男方向女方提出返还彩礼,遭到拒绝,于是男方起诉到了法院。那么法院如何审理呢?很多人都会站队了,有人支持男方,让女方把钱拿出来。有人支持女方,认为不该退彩礼。

你去查法条,对这方面规定返还多少钱的模棱两可的,只是说应该返还,具体返还多少都没有固定的规定,所以单纯凭婚姻法解释二是得不出来具体的数额的。那么此时各地的判决标准都不一样,实践操作中都有具体的细致办法,但是大多数都是以同居时间长短来判断的,同居的此时的含义是睡在一起的时间长短,这是一个持续性的时间,而不是说隔三差五开个房啥的,比如我们通辽市地区中院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同居的不同时间返还的标准就不一样。

有的返还百分之七十,有的返还百分之五十,有的返还百分之八十,有的只有百分之三十,百分之百全部返还的没有,也就是说,即便是返还彩礼,钱全要回来是不可能的,具体能要回来多少,还得看很多因素,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同居时间长短,如果同居时间超过一年多,那么你的返还彩礼的数额就会很少很少了。这是我们院的判决标准,也是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思想的出来的,全国各地大同小异。

在者就是登记之后了,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结婚手续办理完了,然后生活没多久,感情不好了,离婚了,此时你想要回彩礼的难度如登天。不要看有些人回答说,离婚以后也可以轻松要回来,我不能说是他在胡说八道,那也差不多了。你会问我,难道司法实践中就没有要回来的吗?答案是有的,微乎其微,想要在结婚后要回彩礼的要有很多因素才能满足,比如说骗婚,但是你得证明对方是骗婚呀,你咋证明呢?难度有多大!或者说结婚两三个月就离婚了,彩礼花了十几万,虽然很可怜,也同情你,但是有啥办法呢……婚姻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夫妻结婚就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没找你分财产就不错了,虽然这样的人很可恨,但是现行法律不会轻易判决你能拿回财产的。

最后结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人生大事,希望广大看官及你们的子女都能擦亮眼睛找到自己的如意伴侣。

在我们这里是看情况的,一般情况下是男方悔婚就没得返,女方悔婚就一分钱都要返!

男女平等的社会,为什么要管男的要彩礼?现在的社会,双方父母都要养老,生的孩子跟谁姓都行,平等的社会不要讲究本身就不应该要,为什么不返还?以后儿子结婚不要给他们房不要给他们彩礼,他们结婚还不知道养谁呢。双方父母给他们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可以过日子就行,有些女人婚前不说让孩子跟他们姓有了孩子也会各种理由,有的是生儿二胎有要求是跟他们姓,何必呢?

看时间长短,刚结婚没孩子必须返还。结婚两年后或者一年后有孩子了,返还什么

理应返还啊,女的不是讲女权吗?女权的核心是男女平等,女的凭啥要彩礼?凭啥分开了不退?青春损失费?你的青春是青春,别人的青春不是青春?你有痛苦有受伤,那个人就没有受到来自你的伤害吗?你要是搁在解放前,男女地位不平等,男的给女的彩礼是应该的,现在,呵呵,道理在哪呢?

在农村女的不干就退钱,男的不干就不要钱,可现在和以前不一样,动不动就十几,二十几万,这个钱不要亏大了,

不但可以返还,还应该让老婆家给你利息呢。按房贷利息算给你好不好?

没有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一般都要返还的。

民政部表示需要全面的推进我国的婚俗改革政策,提倡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家事也要有规矩,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一些婚俗的陋习以及天价的彩礼等等问题也是愈演愈烈。针对上述问题,中央决定对这些不良的社会风气进行一个比较统一的整治。

最终法院判定,两人虽已经建立婚姻关系,但时间较短且未共同生活,因此同意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小Y返回全部彩礼。

一、那么彩礼纠纷案件中彩礼的归属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如果没有上诉三种情形,彩礼不予返还,离婚时是否能够以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分割该财产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作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被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因为特殊原因,给付彩礼的一方不宜要求对方出具收条,造成彩礼给付的证据难以固定。建议给付彩礼时尽量由他人参与并选择多人在场,同时对彩礼的具体组成进行明确,争取有证人可以作证,以防发生纠纷,以备不时之需。

彩礼是风俗,是习惯是四旧买卖也是一种文明方式,一种法律意识。在旧社会彩礼体现婚姻价值,是一种对男女双方约束有效手段。在新旧社会女方养大一个劳力嫁入男方,男方人丁兴旺,女方冷冷清清大家会想起什么?

有人总想女方退彩礼这不是什么好事,法律上除骗婚以外也没有权利干涉,是不能判的也只能调解。在什么情况下女方退彩礼或者退部分彩礼,女方提解除关系并且是没有受到男方欺负的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反返回彩礼,如果男方提出分手是没有理由索要财物,(有的地方三金除外 )。

还有一种情形男方可以索要部分财务如婚前媒人许愿女方是黄花姑娘经过验货证明不是可以返回部分财物。没有那么笨蛋的男方把巨额彩礼早早交给女方,女方除非家庭条件特别差一般都会把彩礼作为嫁妆或者加一倍作嫁妆返回男方,有的把它作为女的私房钱带入男家以备应急所需。彩礼文明一面是中华文明时延续,也被一些渣渣所利用,如收彩礼逃婚骗婚是需要严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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