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留在娘家好吗_出嫁女拆迁赔偿

导读:
我就是出嫁的女儿,娘家在10年前拆迁。当时家里有8分宅家地,两间土木结构的老房子,都是父母建盖的。父亲已经去世,家里有两个弟弟都成家生子,我和姐姐外嫁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子。
我以为家里拆迁,所得的钱都是弟弟们和母亲的事,跟我和姐姐没有关系,毕竟按当地的习俗,一般都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没有想过要和弟弟们分补偿费。
可是我的母亲是一个很好的人,她对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好。她把拆迁划拨的宅基地,按父亲、母亲、4个孩子平均分成6分,由于父亲生前和小弟弟住,母亲现在和大弟弟住,所以父亲的一份归小弟弟,母亲的一份归大弟弟,这样,我和姐姐每人分得一份宅基地地,弟弟每人分得2份宅基地。至于那不多的钱,就分给两个弟弟家,毕竟值钱的是宅基地。
两个弟弟都很听母亲的话,虽然觉得这样有些不妥,因为当地的拆迁户很多,而且每家都有外嫁的女儿,别人家都是给女儿一、两万块钱就打发了,很少有分宅基地的,但弟弟们还是很听母亲的话,把宅基地按照母亲的意愿分给了我和姐姐。
现在,我们一家四姊妹相处得很好,节假日和空闲时都会聚在一家吃饭,这不,中秋国庆,大弟弟一家早就约好,到他家过节了。
看村里政策,如果有你一份,可以一家人说说拿点,要是没有,那就免谈
第一、宅基地上建的房也有房产证,叫宅基地证。它不是小产权房,因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可以理解为是有限的大产权房。
第二、出嫁女想要继承的话,在老人立有遗嘱情况下,出嫁的女儿依然可以继承老家的宅基地。 宅基地的房产等属于私有财产的,不管女儿出嫁后,是不是将户口进行迁移,都可以继承。
第三、出嫁女在户口迁出的情况下是不能分地和继承宅基地的。 众所周知,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个人无权进行处理,但是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自己老家宅基地上的财产,包括房屋。
第四、如果出嫁女在户口还在原来村子里的话,那就还是该村集体成员,所以是可以分地及宅基地,这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及多部法律规定的。如果该村不分给土地,你可以向上级政府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果父母年事已高或双亡,家里无其它继承人,这种情况可要求,将家庭中所有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如果有其它继承人,只能按原土地承包合同填写,出嫁女同样可以确权自己的那份土地,但不是单独确权。
第五、倘若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分到了土地,即二轮土地承包后出嫁,出嫁后户口迁出,迁到农村(或城市户口)婆家,这种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继续经营自己和父母的土地,但不能确权到出嫁女的名下,因户口以迁出,不是原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只能按土地承包权共享人,填写在家庭成员一栏中。
第六、有关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村宅基地属集体组织的,农民只有无偿使用权,女儿户口如果没有迁出,可以将房屋及宅基地确权到自己名下,但是,房屋需要办理更名过户。
如果户口没迁走,法律规定应该有,因为补偿款是按每个人的,地,补偿的,他户口在就有地,就应该得到补偿,如果嫁到另个村子,户口迁走,那个村子给他地了,这样就没有补偿款了
但凡有点爱的家庭都会照顾女儿的感受的,我们这里很少听说不给女儿钱的,多分多给点少分少给点。你这种情况我怕你一说出口不紧得不到体谅还会恶化关系,说不挣吧等养老了还是会找你。家里最老实的那个孩子总是最不受照顾的,等养老了也是付出最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