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_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导读:
一,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女方及其家人愈加名字,属于企图霸占,纯属结婚动机不纯。
二,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财产性质不可改变。与离婚分割没有任何关联。女方及其家人欲分割,百姓们称之为“没门儿”!
三,以上两点的出处,均参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
我是婚后买房,丈母娘全款一次付清。房子我出钱装修。本来我是不想房本上写我名字的。无奈丈母娘和老婆非要写我名字。
婚后写上你的名字就说明是赠予你的吗,能赠予也能收回,所以不要总是想着离婚了分点什么,这样的婚姻怎么能走的远,还有,离婚也有理由的,男方的问题还是女方的问题,我觉得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和女方我无关。
只要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当然有权分配份额。房子这种不动产,法定的以登记为准,也就是以房产证为准。
其一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意思就是不管房子到底是谁出的钱,法律会综合考虑最终登记在房产证上的物权所有人。只要女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那么女方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房产。
其二女方的房产份额来自男方的赠与。房子是男方全款所够,本来所有的产权都是男方。男方同意将女方姓名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行为,就意味着男方对女方进行了赠与。一般而言,如果双方在房产证上没有约定份额,那么推定为一人一半,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了各自所占比例。
其三房子分割的问题千差万别,还有一种情况,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款,这时候即使女方的名字不在房产证上,女方也是有权利分得财产份额的。法律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来进行区分的。
按照新婚姻法,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跟女方一点都不搭噶的!
这个还真不好说,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可以视为男方赠予女方,某些动机不纯的女人正好抓住这一条与男方假结婚。
男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分割房子?
这个是房产加名的问题。男方在婚前全款购房,那房产便是男方的个人婚前房产。双方结婚后,男方在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性质,即男方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女方,从而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不过,虽然双方完成赠与并不意味着女方能够必然分走一半的财产。毕竟,现在房产的价值属性突出,特别有的房产是整个家庭举全家之力,甚至是借债购置而来。而目前闪婚闪离现象严重,甚至有的人员借此通过婚姻而敛财。所以,双方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时间因素,包括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房产加名的时间与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的间隔;
第二、过错因素,双方感情破裂的诱因是否系一方有过错、提起离婚诉讼的是原房屋所有人还是“被加名人”;
第三,贡献大小,未对房产出资一方即“被加名人”对家庭所做的贡献大小。从多个方面考虑,更能公平合理地处理房屋分割。
婚前财产不与分割,婚后的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
大家没看到题主的问题吗?人家婚后自愿赠送给女方的为啥女方分不到?不动产是看产权证的!
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无论用何种方式,都不能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根据题主的说法,女方是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子的财产,因为这套房子属于婚前男方财产。当然,婚后的财产是有权利分割的,只要能够证明是婚后的共同财产。
最后,请夫妻双方慎重考虑,别轻言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