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还未结案肇事方有什么影响_交通事故拖延处理影响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未结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生效后,已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完毕,且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终结、终止调解,以及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调解申请或者调解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生效,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完毕的;
(三)其他应当结案的情形。
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继续侦办,不得结案。
你问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五日内要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后可返还驾驶证行驶证,如交警部门提出要交那保证金的话,你就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当然数额要根据伤着的伤情来判断,保证金交纳后便可返还车辆。如在调解后未达成协议,同样两种,一交纳保证金,二交警部门扣押期限到后会给伤着方送达诉讼保全告知书,告知其到法院保全车辆,一般情况是不会有人进行保全的。因此交通事故未结案基本上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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