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_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03149人收看
导读: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机体的细胞,是人身关系附带财产关系的法律关系,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质保障,然而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根据夫妻之间财产所有制形式不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又有所不同,基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大部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为共同所有制。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权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其权利归属,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财产分割

夫妻财产从广义而言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也即除了所实际拥有直接控制的财产还应该包括夫妻共同债权和债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实行尊重意思自治选择,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协议,协议不成按照法律规定。但与此同时要遵循一个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1、可以直接支配的财产和债权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共同债务承担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劳动收益、各种财产收益、生产经营所得、偶然所得以及所接受的遗产和赠与等。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婚前财产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则按照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如果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患有疾病,以及女方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适当照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双方对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协商处理

二、如果就共同财产部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根据具体情况会作区别对待,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与女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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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认同离婚的话,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如果双方不能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协议时,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协议离婚没有太大疑问的话,那么在离婚协议上把财产分割明细标出即可。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认可离婚协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既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也是夫妻财产关系的结束。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三点: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严格区分。

(2)从程序上讲,财产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只有协商不成法院再作判决。

(3) 明确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一是男女平等。即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均有收入,其收入是否有悬殊,在离婚分割时夫妻原则上平均分割。

二是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即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照顾。

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原则。即对离婚后生活会出现困难的一方,以及在 离婚过程中没有法律和道德过错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应多分。

四是有利于生产生活和财产价值的发挥原则。当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物,不能或不宜进行实际分割时, 应当保护物品的使用价值,一方得到实物,对他方应进行经济补偿。

五是不得违反社会共同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物不得分割,同时,财产分割时不得逃避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结婚以后,两个人的共同收入,或者共同购买的家庭用品。离婚时,当然由法院判决,或者协商离婚!财产的分割也要看谁付出的多,应该占比分大一些。比如房产,男女各投入多少?有无证据证明?本着谁提议谁举证的原则,谁对家庭的贡献大,谁在分配财产的时候,肯定就会多一些,否则,就可能少一些。

如果双方都认同离婚的话,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如果双方不能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协议时,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分协议与诉讼两种。协议不解释,诉讼方面在离婚诉讼的同时会解决相关财产分割问题。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维持婚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此离婚就是不可避免。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问题,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那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是所有离婚夫妇面临问题。本人结合婚姻法、婚姻法解释及时间经验来回答以上问题,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汽车,房子,股票,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收益等。

夫妻就财产问题有约定的按约定。

接受赠与时赠与人明确提出只赠与夫妻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就有关夫妻的合法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要双方平等自愿如何分割都可以,一方净身出户或者按照其他方案来分割,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都可以。如果夫妻无法达成协议,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

一方应少分的情形:

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的;重婚的;不履行夫妻扶助义务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应该少分财产。

应该照顾的一方情形:

对家庭有较大付出的;离婚后生活困难的;离婚无过错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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