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期间社保问题怎么解决_公司没给交社保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3来源:律总管393人收看
导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所以,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案件必须劳动仲裁前置,所以,法院也不会受理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案件。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公司予以补交。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所以,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案件必须劳动仲裁前置,所以,法院也不会受理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案件。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公司予以补交。

劳动仲裁和法院不受理,应该是有几种可能的:

一种非全日制用工,一种事实劳动关系举证不全。

一,你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你缴纳养老、医保、失业保险,仅缴纳工伤保险。

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自行缴纳)。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第二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举证不全。

根据我单位处理的情况,只要你提供在单位发放待遇的证据,工作证件,任何文件的签字手续等都可以作为仲裁认定的事实依据,并责成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保义务。

既然仲裁不予支持,你可以考虑完善举证材料,只要举证材料齐全,仲裁肯定会支持。

不完善、不清楚的可以评论区提问。

单纯的社保未缴或少缴问题,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应向社保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保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可能的,找劳动保护部门,这是必须受理的!你做了吗?把不受的决定书发出来?!

在法律实务中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分2种情况处理。

第一,单位没有交纳社会保险,员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的,这属于一种行政追缴行为,那么作为员工应该向当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是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或者是当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由相关的行政机关进行依法追缴。那么这种情况下追缴社会保险不是司法机关所处理的事项,也就是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不处理社会保险的追缴问题。

第二,员工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法院的司法处理程序。

比如说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比方说,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赔偿的。

对于这样的问题,只要题主好好看看《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就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找什么部门投诉了。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或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拒不参保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仍不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对用人单位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变卖用人单位资产等处罚措施。

从有关政策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法院不受理投诉是很正常的,因为法院既不是社会保险行政机构,也不是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法院怎么受理呢?那么劳动仲裁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他也没有强制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的行政职能,劳动仲裁又怎么受理呢?

如果用人单位从来没给员工参加过社会保险登记,那就找当地人社局或其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了社会保险登记,但后来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费了,那就找当地的税务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第一步,如果你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拿着劳动合同到劳动监察窗口投诉用工单位,要求用工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劳动监察部门会让你填一堆表,然后,等待结果,到时用工单位给补缴社保保险时,你需要把个人自负部分交一下,就可以了(个人经历过)。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比较麻烦,需要从劳动仲裁先打劳动关系,然后,再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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