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_婚前买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财产分配

导读: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会较大
一、婚前首付归男方所有。
二、结婚登记之日起所有按揭为男方父母所还,该房即使有女方姓名,也与女方无关。
三、结婚登记之曰起以男女收入归还按揭,结婚登记日前首付款和男方所还按揭款归男方。余款为男、女方共同所有。原则上一人一半。
四、房屋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买按揭房,婚后加了对方名字共同还贷,房屋属于共同所有,离婚时分割原则基本一人一半,考虑到一方拿首付,分配时适当多分。
婚前一方买按揭房,婚后共同还贷,没加对方名字,房屋归一方所有,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得到婚后共同还款和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价款。
二者是有区别的,前者属于共同所有,后者属于一方所有。
第一,保持原情况,不加名的情况,婚前贷款购房,签订购房合同,婚后共同还贷款,按照目前实际操作,离婚时除了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外,法院一般处理,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款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相关比例进行计算分配。
第二种,婚后加名的情况,既然加名,说明已经取得房产证,加名意味着房产证的权属人就是二个人,权属关系就是共同所有或者写明各自占有的比例,也就意味着权属变动了,必然就有共同财产来分割的依据。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一般原则上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双方后来要离婚,对于这个房产处理办法如下:首先,有房产证比较好办,当然由双方当事人事先友好协商分割。协商不好才交给法法院处理。
其次,法院在处理房产时,虽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是也要考虑双方婚姻时间持续长短、有无孩子、女方对房产还款的贡献大小。所以,如果婚姻时间不长,双方感情基础一般,法院一般会按照女方不超过一半的办法分割。同时,当然还要考虑双方抚养孩子、离婚后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根据2018年新修订婚姻法(51条版),婚姻如有变故,按双方实际付款额归已,增值部分按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