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_离婚时夫妻二人财产该如何划分?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1来源:律总管362人收看
导读: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按照各一半产权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裁决。如果一方想得金钱,另一方想得全部房产,双方可以协商,由得房产方向对方支付其份额的全部价款。有的夫妻,离婚十几年,房产都没有分割,双方都想要房产,都不放弃自己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所有的收入,共同购买财产和投资等。

其次,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或者婚后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各自财产独立,那么离婚时财产就按照协议分割。

第三,个人婚前财产归其本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总体上来说,以上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法律上是尊重双方约定的。

但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各人所有,不能混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3.建议带上详细资料,当地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员。

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富,离婚诉论时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

(1)竞价法。以价高者得为基本原则,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双方进行竞价分割,谁出的价格高,谁拿房,再由拿房的一方以竞价价格所对应的比例向对方进行补偿。这方方法往往快速有效,能够充分反映真实的房价情况,简单,法院一般多采用。但该方法采用的一个前提是双方基于都想拿房的前提意愿之下。如果有一方不想拿房,或者无能力拿房,这个方法就行不通。

(2)议价评估法。建立在一方不想拿房,或者无能力拿房的前提之下。比如在离婚当中,男方想拿房,女方想拿房但没有能力来拿房,这时候房屋一般会判给男方,由男方给女方对应的补偿款。但往往,男方会基于少支付补偿的目的,会故意说低房价,女方则认为房价应当高于男方所报的价格,基于此,往往会牵涉到对房屋的评估,法院会让双方进行确认以评估价作为议价的最终价格,这种分割方法比较公平,且兼顾到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

(3)拍卖款分割法。在双方都不愿意或者都没有能力拿房的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分割房屋价款,由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的基准底价或者评估价格,在以此底价为基础进行委托法院进行拍卖,这种方法因为涉及拍卖周期较长,且在房产形势上涨的情况下,往往很少法院或者当事人选择。

我确实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最好去律师事务所资询一下。我个人觉得你才十六岁,父母的事情不要去抄心,他们自己会处理好的,你把精神集中在学习上好好读书就可以了。你与你妹妹都跟妈妈过,无疑这栋房子应该归你的妈妈才对,一来你父亲是男人,没负担可以去拼搏挣钱,通常妈妈是女人要柔弱一些,还要照顾你们两姐妹,所以,我个人认为应该给你妈妈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付首付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原则上该房产为你个人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来分配。若婚后你将房产证上加上你媳妇的名字,则该房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若你们之间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没有进行约定,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多分少分的情况,在分配财产时法院一般均分。婚后双方的工资薪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的高低并不能决定财产的占有份额。偶尔一次的出轨也并不能决定占有份额的减少。

1,夫妻双方有一方的房产是在婚前买的,而且办理了房产证,离婚后另一方就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也属于个人房产。

2,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了,离婚需要分割。

3,即使两个人共同出钱,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证明不了出了钱,不受法律保护的,一定要注意。

还有就是协议分割。我同事离婚的时候,由于她带着孩子生活,所以房子就过户在了她的名下,还有一个例子,一个朋友长期生活在前夫的家庭暴力下,起诉离婚的时候选择了什么都不要,虽然他们拆迁分了三套房子,就选择了自由。离婚后过得十分幸福,真所谓生活幸不幸福和拥有多少财产没有关系。

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离婚在现在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因为感情不合,牵扯到财产时,就很难理清。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一些规定,可以参考。首先是夫妻双方尽量自己协商解决。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成钱,谁要房子就把钱给谁,这样就比较容易解决。但有时因为感情原因,很难协商一致。其次,就是如果双方有子女,可以考虑把房子过到孩子的名下,由孩子占有。其三,可以把房子卖掉,得到的钱双方平分或者按购房时出资多少按比例分。实在不行,就只有第四条,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但最终还是要回到前面三条。所以建议离异双方本着良心,协商处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提前做好功课有备无患,房产分割十分复杂。虽说,多少人在结婚之时定下永不分离的山盟海誓,但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有些人无法信守承诺,陪你走到最后,这时候你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应得利益,所以多了解这方面肯定有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