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什么样的_继承财产如何分配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1519人收看
导读: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你父母的财产中,是你父母二人共有,其中一半是属于你父亲自己的,可以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2、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有他的:配偶、父母、子女。

3、法定继承人平等享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应当均分,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无收入者。

您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般来讲,财产(遗产)继承有三种方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不同方式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以及分配方式有所区别。

先简单说一下前两种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这种情况,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与非法定继承人签订一个协议,由指定的非法定继承人负责生养死葬,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财产归这个指定的扶养人。这种情况,不涉及到什么分配顺序、分配额度的问题。协议中如何指定,就怎么来。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好自己财产的继承人。这个继承人,可以是任何人、甚至是组织机构。遗嘱继承,也不受继承人顺序和范围的影响,具体可继承多少份额,也通过遗嘱指定即可。

在目前现实情况下,多数家庭的继承,仍然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涉及到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份额分配的问题。

法定继承情况下,原则上由继承人均分遗产份额。当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那就是一事一议的情况了,没有标准答案。

先说说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按照《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看着应该很简单、很容易理解:人去世之后,如果父母、子女、配偶有在世的,就由他们继承;如果都没有,就由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在世的人继承。

但是,这个规定,更大的意义,是给出了一个确定法定继承人的“算法”。现实中,这个规定,会延伸出很多很多结果,并非字面上那么简单。

现实中的常见情况

我们举个稍微复杂一点的例子来说明一下:

先预设一个家庭背景——三代同堂之家,爷爷奶奶、父母、孙子,均在世。

其中:父亲一共兄妹三人,父亲排行老二,上面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妹妹;父母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父母有一套共有的房子(本例中的财产,就以这套房子为例)。

(1)假设父亲先去世了。

按照上面法定继承人的“算法”,这时候,他的遗产份额将由爷爷奶奶、妻子、两个孩子五个人平均继承。结果是:

妻子=1/2自有份额+1/2&pide;5=6/10;

爷爷、奶奶、儿子、女儿每个人继承的份额=1/2&pide;5=1/10。

这个结论的算法没问题,结论好像也说得过去。没关系,我们继续假设:

(2)爷爷后来去世了。

还是按照上面的算法。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奶奶、爷爷的三个孩子——合计四个人平均继承遗产份额。所以,他继承的父亲的1/10份额,分成四份,各自1/40。

但是,因为父亲已经去世了,所以父亲应当继承的1/40,将由他的直系子女、即两个孩子继承,各自1/80。所以,这时候的财产份额分配是:

母亲份额不变=6/10;

两个孩子,各自的份额=1/10(直接继承父亲的)+1/80(继承爷爷的)=9/80;

奶奶=1/10(继承父亲的)+1/40(继承爷爷的)=5/40;

孩子的大伯、小姑各自=1/40(继承爷爷的)。

这个算法,依然还是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范围确定的。但是,最终的结果就是:本来父母两个人的房子,现在已经有6个人有继承份额了。

如果再假设:大伯去世了。那么,他的1/40份额,再接着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举的这个例子,仅仅用于说明一下继承人顺序范围的“算法”,也回答题主的问题——

法定继承情况下,以去世人为中心,找TA的上(父母)、下(子女)、平(配偶)关系人。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所说的情况包括死亡赔偿金分配和遗产分割两个部分。第一,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婆婆的继承人就是你老公两兄弟及他们的外公外婆4人,遗产应当是4人平均,如果外公外婆生活困难,还可以多分;第二,死亡赔偿金目前是考虑受死者扶养人及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配。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实务上的处理一般是分成2个份,父母(外公外婆)一份、你们兄弟二人一份;有的也可能是考虑父母的年龄而让他们多分。因此,你外公外婆要求三分之一不过分。第三,你老公的爷爷奶奶对儿媳的财产无法定继承权。你们可以在分财产时先将丧葬费除开,然后对剩余部分再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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