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女方私自更改孩子名字_女方跟男方离异后能随意更改孩子姓名吗?

导读:
这就告诉女性们,在生产前就必须要求孩子随自己姓,既考验老公是否爱你,也不违法法律,先把主动权抓在手中,到时候想改老公姓他得看你脸色,法律本身在这事情上给女性画了一个饼,那就把这个饼抓在手中,多一份本钱,因为在孩子扶养的事情上,女性要比男性付出的多的多。
孩子血管里还流着他爸的血呢?怎么办?换血吗?哈哈,玩笑话,就想告诉你不用计较这些没用的东西。让孩子成为品学兼优的人更重要,咱心胸一放宽,孩子也随咱,一个健康健全的心态,比啥都重要。叫啥姓啥就一称呼,孩子不傻,孩子心里有谁才最重要。放下,放下则重生,若整天纠结于无聊之事,怎么往前走。
这个不能随意更换的,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如果想更换的话,即使拥有监护权也要征得男方的同意,不能一方私自更改,公安局也不会同意你的请求,想要更改姓名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你还是与男方协商解决,如果男方不同意,你就不能更改。我就经历过孩子更改姓名的事情,不过我不是离婚后改孩子的姓名,而是上户口的时候,户藉警不小心把我的孩子的名字其中一个字打错了,与出生证上面的字有差别,因为是只有偏旁上的差别,自己也没有注意,过了几年时间才发现,如果不是办理出入境,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孩子的名字搞错了,所以我跑去公安局去更改名字,好麻烦的,各种证明,公安局的审查,就这样,经过了几个月才办好,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相信公安局也不会同意我更改姓名,你这样的情况如果征得男方的同意后,还要看公安局批不批准你的请求。
改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涉及到孩子的各种证件,所以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可盲目。题主可以参考以下法规:
一,婚姻法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倡导男女平等,根据《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
无论拥有抚养权的是父亲还是母亲,离异后,都不能随意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才可。
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
2.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综上,题主需要注意几点:
1,想要变更孩子姓名,需要跟孩子父亲协商,不得擅自更改。
2,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3,孩子18岁成人后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姓名。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能否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被改掉,有没有办法改回来?能否以擅自更改孩子姓名拒付抚养费?
1.单方面无权更改孩子姓名,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以及最高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的复函,变更未成年人的姓名,无文件证明父母均同意更改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2.单方通过隐瞒离婚事实等情况变更了孩子姓名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公安机关应与恢复!
3.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生效判决来看,不能因擅自更改孩子姓名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从孩子出生上了户口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不能改要改需要经一方同意,如是违规改了可以起诉连违规部门、人员一起处罚乌纱帽不保而且恢复孩子原姓,孩子大了十八岁后由他自己选择可以,这种情况双方离婚一方有抚养权就知足了不要再去改小孩姓名,搞得不好出人命案的白白送命,害了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