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不跟随抚养权_夫妻离婚后小孩读书怎么办?

导读:
我就是离婚后自己带小孩,而且男方没有给抚养费,没办法遇到不要脸的人了。但是既然养孩子就得担起这个责任。刚开始真的好难,孩子上学,你得工作,孩子有个病痛都是自己忙上忙下。想想自己一手拿着输液瓶一手抱着孩子医院楼上楼下的跑,眼睛还是不觉湿润。儿子幼儿园是上的私立的,早晨晚上有校车接送。小学有居住证,水电费等等手续是可以就近安排上学的。
我想你问得不是怎么上学,而是说孩子的费用问题吧。我是自己养,我觉得我不靠他,我们娘俩更快乐,也没负担。当然法律上他是应该给扶养费的。世界上不是都是渣男吧,虎毒还不食子呢,孩子的抚养费里有读书的费用的。
离婚后女方户口从男方户口本上独立分户是可以的,孩子可以跟随母亲或者父亲的户籍迁移,在户籍所在地上学即可;
分户办理流程:
一、应以申请人的第一人称撰写《立户(分户)申请》
1、使用正式规格的信纸、复印纸,2、以“分户申请”作为标题。
3、内容以自我介绍开始,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等信息,之后应写明您申请分户的原因,如单位分配住房、子女结婚等,4、申请书右下脚写明申请人姓名及日期。
二、办理手续时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申请书、居委会证明(即居住证明)、房产证或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分配住房证明、一张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农民户另须携带大队提供的房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您首先应找到您所居住辖区的社区民警(片儿警),片儿警经过审核,会在您的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分户的”意见,之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两人离婚了小孩怎么办?小孩的话还要经过法院去判,如果判给男方,女方还是要尽赡养的义务,给生活费,如果是判给男方,男方也是一样的,也要尽到赡养义务,抽空抽时间多陪陪小孩虽然大人离婚了,但小孩是无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