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离婚能时能分一半房产吗_房产证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2348人收看
导读:
房产证加名,离婚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首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即可拥有该房产的共有产权,也就可以参与房产的分配。至于分配比例,有一下两种情况:

1. 份额共有:房产证上明确规定了你对该房产的所有份额。那么,你可以按份额规定分得房产所属部分;

2. 共同所有:未明确规定所属份额,即为双方共有,各分一半。

值得注意的是:

a. 房产证加名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相当于原来一方的所有权进行了分割转让。所以,婚前单方全款购买的房产,本来不应参与婚后财产分配。但如果自愿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即等同于认可双方分配该房产的所有权;

b. 婚后共同购买、共同还贷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另一方的名字,都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后,“好玩的地产圈”真诚建议大家:婚姻来之不易,少一分算计,多一分珍惜。

很多夫妻都认为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就一定能够分得一半房产。

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婚前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所产生的效力是不一样的。婚后买房加不加名有区别无论房产证加名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婚后买房加不加名还是有区别,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外而言,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情况被卖了房。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因为婚姻法新的出现,导致了房产证上有名字也不一定能分到房子,如果在婚前某一方全款出资购下了一套房,哪在婚后另一方是没有办法获得分割的;在婚后一方用婚前财产购房的的,另一方也没办法分割房产;只有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得房产才能参与分配

很多夫妻都认为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就一定能够分得一半房产。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婚前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所产生的效力是不一样的。 婚后买房加不加名有区别 无论房产证加名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婚后买房加不加名还是有区别,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外而言,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情况被卖了房。 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 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这个还是要看情况,如果房产证有另一半名字,另一半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这个问题有点笼统,建议把房子的出资情况结合在一起,然后详细去咨询。

我来分享一个新的案例解析。还是隔壁老王的故事。

老王跟他老婆结婚6年,房子是婚后买的,写的是小两口的名字。买房的时候,老王手里的积蓄不过,首付款的180万是亲妈出的,也没有借条。今年,老王跟他老婆吵架闹掰了,他老婆吵着闹着要离婚,老王也觉得这日子也没有啥意思,离就离。俩人合计了下,签了份离婚协议,房子一人一半。这事儿让老王他妈知道了,不干了,想起来当时买婚房的钱还是我掏的呢,你们俩离婚了分的干干净净,我可是白白的丢了180万。于是,老王妈就起诉小两口,要求退还当时买房的180万及银行利息。最后法院判决,小两口要先归还这180万。

这个案例这样的判决,其实是有一定争议的。一般来说,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婚房的,都是赠与性质的,而不是借款。更何况本案中,也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房款的来源,以及男方父母的特殊说明。现在夫妻离婚了,倒追究起来。

站在法院的角度上,法院看中的是,案结事了,公平合理。老人家可能把一辈子的积蓄花光为了给儿子娶媳妇,现在离婚,一拍两散,老人家肯定心里不好受。现在房价涨了,把本金利息还给老人,也是合情合理。

1、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以及房产所占比例。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即使有你的名字,房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3、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 a、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b、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为什么都想离婚分房子啊 什么心态

许多夫妻会有这样一个疑问,我家的房产证上面没有我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我是不是就不能分到一半房产?

其实,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房产证加名的另一方都是可以获得分割房产的权利的,但这不意味着一定可以获得一半的房产。其实只要婚后买房子你也一起出了钱,不管房产证上面有没有你的名字,你都拥有房产权!

与十年前相比,现如今的房价就像竹子般节节升高,比之前翻了好几倍。十年前一块地一平方米几百块,如今一平方米是上千块,甚至在好的地段,一平方米是一万多块。因此,在如今的形势之下,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分割往往是争议的一个焦点。

在一般的情况下,很多人结婚时都会在房产证上加名。那么有人就产生了疑问:如果在房产证加名,那么离婚的时候能够分得一半的房产吗?

首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可以获得分割房产的权利。法律有规定,婚姻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可以主张分割财产的权利。即如果是在婚姻前买了房,那么这个房子是为自己所有。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房产。

举个简单的例子。未结婚的小刘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在房产证上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小刘就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结婚后的小刘因与另一半感情破裂,与另一半离婚,那么这个时候,另一半是无法获得分割房产的权利。

但是,如果小刘在结婚的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离婚的时候,另一半是有权主张权利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有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这种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表明了把自己的房产与另一半共享。因此,另一半有权主张权利。其次,房产证上加名,不一定能获得一半的房产。

为什么呢?房产双方具体分多少,在实务中还是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时候是双方各执一半,而有的时候双方是按份额来分配的。并不是只要房产证上有了名字,那么双方就平分。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另一方还是可以分得房产。男方小刘与女方小芳的家长共同出钱为两小口买了一套房,但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小刘的名字。那这样是不是意味着小芳不能拥有房产的权利?事实上小芳仍然有这个权利!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房子是双方家长共同购买的,因此,对于房产的分割,应该是根据双方出资的多少来确定份额,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人的名字。

有关房产的问题,可以进一步了解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房产证加名离婚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作为一个房产领域的创作者,经常会有人给我提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今天简单给大家讲一讲到底房产证加名,离婚的时候是否能分到一半财产。

第一种情况,房子首付是双方一起购买并且一起还贷,像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到一半房产,毕竟首付是两个人一起付,而且还带两个人喜欢,所以毫无分歧,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处理方式。

第二种情况,房子上写了另一半的名字,但是房子首付属于男方或者女方一方首付的情况下,其实即便是写了另一半的名字,以现在的婚姻法来说,是没有办法分走一半房产的。

第三种情况,其实在婚姻中情况很复杂,要根据案例进行分析,是出了首付还是没有出首付?是共同还贷还是一方还贷,等等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这些情况都要在考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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