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才有效_离婚协议书如何有效

导读:
两种情况,具体分析
一、离婚协议书已经签字,但尚未办理离婚手续。
此时,你俩的婚姻关系尚存续,你完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会受理。而且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以非本人意愿为由丧失效力,重新提出新的诉求即可。至于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则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可查阅《婚姻法》相关条文,不过在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前提下,判决离婚的几率会有所上升。
二、离婚协议书已经签字,且已办理离婚手续。
此时,你俩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协议书内容已经生效。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法条的意义在于,就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应于协议解除夫妻关系起算一年内,以及发生此类异议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书必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够真正生效, 但是在没有正式离婚之前双方都可以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反悔, 如果双方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 ,则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没有生效,具体是否离婚以及关于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的问题 则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一般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你们还未在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仅仅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话,虽然你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但离婚协议书还未生效,如果你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
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要件,若你们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确实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中对此已经明确做出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