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家写的遗嘱有效吗,法院会认可吗?

导读:
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遗嘱方式。我们在判定遗嘱是否有效时应从遗嘱的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进行判断,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清楚撰写遗嘱的形式要求,单纯的认为遗嘱写好了就可以了,殊不知遗嘱形式不合法同样可以认定遗嘱无效,那么就很有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或者引起遗产纠纷,因此今天我们就“自书遗嘱”撰写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讲解,告诉您该如何出具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1、 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新增)、录音录像遗嘱(新增)、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1134-1139条,规定了6种遗嘱形式,分别是:
在遗嘱中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并由被继承人进行签名、注明年月日的一种遗嘱方式。
自书遗嘱是指由被继承人亲笔撰写,
2、 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行为能力人所撰写的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在我国未满8周岁的孩子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外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根据其智力或者精神状况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到了非常大的年龄才撰写遗嘱,如果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等情形的,
很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在中国死亡是很忌讳的,所以遗嘱这种事情人们还是不愿意过早的讨论的,但是为了不必要的纠纷还是建议有点提前意识。
(2)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反映,如果遗嘱人是被胁迫或者受欺骗所立的遗嘱,那么该遗嘱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1143条第二款规定,。比如一位父亲,有一儿一女,如果儿子以胁迫的手段让父亲撰写遗嘱,把遗嘱都留给自己,那么这份遗嘱因为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认定无效,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由夫妻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共同分割。
(3) 遗嘱只能处分自己个人的合法财产
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不能处分她人财产,处分其他财产会被认定无效。
比如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遗嘱人在遗嘱中不能将给房屋约定全部归属所有,因为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部分是属于妻子的,因此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这一部分会被认定为无效。
(4) 立遗嘱时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立遗嘱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明确规定,举例子,父亲年迈98,有老伴还一个儿子但是老伴也已经90多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相应的生活来源,那么父亲在立遗嘱时不能把财产全部留给孩子,必须给自己的老伴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总结
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并注明年月日,需要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保留了缺乏劳动能力已经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以上就是关于自书遗嘱合法有效成立的条件,具备以上条件才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会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做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因此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如果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六)、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内容并签名,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的遗嘱如果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遗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则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自巳在家写的遗嘱,如果内容不违背法律的话,是有效的,法院会认可。如果违背法律,比如无故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即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及未成年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那么遗嘱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遗嘱有书面遗嘱,口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之分,公证遗嘱效力优于其他遗嘱。多次遗嘱的于最后次遗嘱为准。遗嘱不同于赠与,遗嘱是死亡后生效,赠与是生前将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不受继承人和继承顺序的限制。
遗嘱,每一位老人生命中最后的尊严。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实施,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题主所问自己在家里写的遗嘱就是自书遗嘱,是六种遗嘱之一:
第一、自书遗嘱
举例:
老王生前想将自己的房屋和存款,留给自己的儿子,只需要自己书写一份遗嘱就可以了,亲笔书写并注明年、月、日,如果两页以上应当在每一页上签上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增添或减少,自书遗嘱往往秘而不宣,也是为了防止子女知道遗嘱内容之后引起纠纷。
依据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二、代书遗嘱。
举例:
老王有数套房产和若干存款、车辆、股票,由于自己患病手抖无法握笔,书写困难,找了老友老张为自己写了遗嘱,另外又找了一位朋友老李做见证人,由见证人、老王、代书人三人一起在遗嘱上共同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打印遗嘱。
1、打印遗嘱是作为2021年新通过的民法典新增加的一种立遗嘱最新的方式,跟其他遗嘱一样,都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过程,要求有见证人在场的原因在于有证人见证整个过程,避免因为一人发生意外或死亡无法证明。
2、打印遗嘱也是作为立遗嘱的一种形式,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四、录音录像遗嘱。
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也是新增加的一种立遗嘱的方式,现在互联网如此的发达,很多老年人都习惯用智能手机,老人在特殊情况例如发生意外或者患有严重疾病,在老人意识清醒的时候,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
①以录音、录像形式的立遗嘱也应当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②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③见证人可以作为证人作证,证明立遗嘱的真实性和自己亲身感受的整个过程,如果继承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对遗嘱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或者不认可,这个遗嘱的内容完全可以作为证人证言出庭作证。
第五、口头遗嘱。
老王患病进入医院急诊室,情况危急之时,老王立下口头遗嘱,将生前所有的财产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女儿,大女儿无权继承,而且有两名护士,一名主治医生做见证,老王经过抢救脱险,并能够独立的生活,老王所立的口头遗嘱不效,如果某一天老王因病去世,就视为老王没有立口头遗嘱,如果老王没有其他遗嘱,老王的所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有两个女儿平均继承。
第六、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效力了哟,原来的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而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如果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以上是民法典规定6种立遗嘱的形式,其中新增加的是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如题所问的,
第二、在家自己书写遗嘱有效吗?
1、有效。立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思想自由,完全可以将自己的财产想留给谁继承就留给谁继承,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比如说不能够将别人的财产当做自己的财产,留给继承人继承,立遗嘱人处分他人财产是无效的;立遗嘱人应当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抚养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等等。
2、需要经过法院确认吗?
不需要。只要通过以上6种形式所写的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完全不需要经过法院的确认,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嘱形式和内容有争议,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来裁判,并不代表法院要确认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形式和要件就可以了,法院以判决方式确认是另一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