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_立遗嘱需要哪些手续呢

导读: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此外,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无需任何人同意,将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
合法的遗嘱方式有自书遗嘱(由本人书写签名并注上日期即可)、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或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家里办理)、立遗嘱人危机时的口头遗嘱。
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不代表必须公证,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的,这两种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方式。
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任何人继承或者赠予任何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之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正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情况紧急下订立的,若是紧急的情况消失后,遗嘱人需要另行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内容中若是涉及了对其他人的财产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该条款内容无效。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否则没有法律效力。遗嘱人不得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剥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您要立哪种形式的遗嘱了?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的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还有录音遗嘱。这五种不同形式的订立要求和形式要件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要看您选择哪一份遗嘱。
这五种遗嘱里面平时用的比较多的是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自己手写的遗嘱,对于这样的遗嘱,立遗嘱人自己手写即可以,不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配合任何人,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只是自己拿一张纸,把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下来即可。
这里面的手写是指的是全文都要手写,而不能是正文是打印,只是落款和签名处手写,这样的是属于打印遗嘱,在效力上是存在争议的。所以建议大家既然要手写,就千万不要犯懒,一定要从头到尾都是手写。
这样的遗嘱只要自己订立了,签上名字,写上日期,并且遗嘱的内容如果都是合法的话,就直接是有效的,不需要再去做特别的公证。
如果您想订立公证遗嘱的话,那就不能自己手写了,需要直接去公证处办理,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来订立遗嘱,这样的遗嘱在这五种形式里面是效力最高的,订立完公证遗嘱也是不能随意变更的,所以这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