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了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办_父母都去世了没立遗嘱

导读:
既然你的兄弟姐妹都同意父母的房子归你,就需要召集你的兄弟姐妹,带着父母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材料,一起到当地公证处去签暑一个自惠放弃继承房产的书面证明,接着办理一个由题主继承房产的公证手续。然后你就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书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为:
(一) 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办事程序流程: 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费→收件窗口文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 1元/平方米;
2、登记费: 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 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这个问题在不动产登记程序上是最复杂的。它的焦点就是继承资格的审查和约定。一般就是你先召集有继承资格的亲戚,父母的父母,兄弟姐妹,他们达成自动放弃意向,带上所需要的各自证明身份材料,集中约定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公证书。你拿到公证书才可以去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继承申请。
那你可惨了。只能走遗产继承。首先你要穿越回民国找到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身份证明,如果他们还活着,你需要他们放弃继承你父亲和母亲的遗产。其次是找到你的兄弟姐妹,如果有的话,也要他们签署放弃继承遗产的证明。这些人中有任何一个人不答应放弃,你都无法将房子过户!这就是父母忌讳生前立遗嘱的代价。给子孙后代留下无穷的后患!如果顺利的话,半年之内可以跑下来。
兄弟姐妹都同意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其它继承人都要到场签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办理完公证,拿着公证书等手续到房产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
既然兄弟姐妹都同意把房子给你,那办理过户就没有争议了,直接办理继承过户就行了。那么,办理继承过户具体要走哪些程序呢?我来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要去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给他们注销户籍,并给他们办理死亡证明;
然后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你的父母没有订立遗嘱,所以需要你的兄弟姐妹和你一起去公证机关,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这样,公证机关才会给你办理继承公证;
接着再去该房屋主管的税务所,办理相应的免税手续;
没什么注意的,去正常办理即可,如果家中有多个子女的话得商量着来。如果只有自己就很简单。需要什么提交什么材料就行。
需要所有继承人签订协议并出具所有继承人的证明。或者通过法院达成调解书。
去父母的原单位或居委会开一个老人有几个子女(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的证明,然后所有的子女去公证处公证(估计要15个工作日),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父母的父或母在世,今后就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