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还需要公证吗_自书遗嘱必须做公证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2来源:律总管230人收看
导读:
自书遗嘱是遗嘱形式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换句话说,每一个公民都可以用遗嘱的办法,把自己财产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在其死亡后遗留给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首先,国家已经取消了遗嘱公证的强制要求,但是公证处为了规避因继承导致分割财产带来的风险,还是要求公证遗嘱。但是您也可以选择用诉讼程序,确认遗嘱的有效性,用来继承遗产。

其次,公证遗嘱还是很必要的,可以提前规避风险和纠纷:

1.确认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确认被继承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权处分。

3.确认遗嘱内容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确认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5.确认遗嘱内容是否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

6.确认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我本人在公证处工作多年,对遗嘱继承方面比较了解。针对你在办理遗嘱继承中遇到的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我要给你讲一下遗嘱的法律概念。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比如说采取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这个实质要件是:

首先,遗嘱作为一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设立遗嘱的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做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指当事人立遗嘱时没有受到任何胁迫,欺骗。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再次,所立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最后,立遗嘱人处分的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并且遗嘱不得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第二,我将一下遗嘱的形式。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凡是符合法定要件的上述五种遗嘱,都是有效的。

第三,我将一下上述五种形式遗嘱的效力大小。上述五种遗嘱,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也就是说,当事人立有数份遗嘱,并且其中一份为公证遗嘱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第四,如果当事人前后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过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直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许有公证的遗嘱才能办理。现在,国家已经在不动产登记中取消了强制公证的要求。但是不动产登记部门,为了规避风险,依然要求办理公证。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代书、口头、公证等多种,公证遗嘱是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一种,也就是对同一遗产处置,有其他形式的遗嘱也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是遗嘱作为立遗嘱人的个人意思表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不是必须公证的。

从几个方面分别解答一下:

1. 先说您提的问题。结论是:完全不需要。自书遗嘱本身就是合法形式之一,自书遗嘱只要是有效的,跟做不做公证没有关系。那么,过户时为什么提出说要对自书遗嘱做公证?原因很简单,房管部门对遗嘱有效性判断不了。但是他们的提法是错误的,不是遗嘱公证。一会儿解释。

2. 再说说您的描述。描述中有三个个关键点:

(1)继承不需要强制公证。只能说政策的初心好,没法实施。只有在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没有争议情况下才具有实施性,否则,房管部门对遗嘱有效性不具备判断能力,肯定不可能冒风险。这就是他们提出要您做遗嘱公证的动因。

(2)看的出您还是做了不少功课,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准备的挺齐全。但是,遗嘱继承里面,确实少了一个步骤,就是做继承权公证。这个还得要去公证处,按照遗嘱,大家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没有这个手续,您很难办理继承和过户。

(3)要爷爷奶奶死亡证明。这是一个特别奇葩教条但是又不得不有的要求,希望下一步继承法修订能有新的说法吧,现在,呵呵,无解。很多人办理继承都卡这了。为什么?因为他们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要么证明去世,如果在世就得同意放弃或者继承。有些地方公证处比较开放,爷爷奶奶85岁以上的可以不用开具死亡证明。开不出来怎么办?有些上不了台面的办法,例如,提供墓碑图片,设计个无争议诉讼让法院判爷爷奶奶去世,等等,不展开说。

自书遗嘱有哪些形式呢?

①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部内容。最好保留一份遗嘱人不同时期(中年、老年、尤其生病期间笔迹会有出入)亲笔签字大家公认的文件。在实际操作中,对遗嘱人是否为亲笔书写提出的疑问较多,这样的准备避免日后因笔迹问题引发的纠纷。

②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签名须为被继承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③必须注明年、月、日。注明年月日可以追溯到遗嘱人所立遗嘱时的身体状况及行为能力是否符合立遗嘱的条件;可根据时间确定所立遗嘱时间先后。

注意事项:

自书遗嘱,如果条件允许,建议自书人将自书过程录音录像,以备日后有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遗嘱不需要公证不等于房地产登记部门放宽了登记条件,自书遗嘱有效与能否直接转移登记房产是两回事。房产登记部门认可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其次为公证书,其他凭证一般很难直接认可。

审查遗嘱的效力问题是很专业的事,房产登记部门一般不会召集所有法定继承人来审查、征询意见,因为有错登记的风险,错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取消凭公证办事的规定意义不大,应当直接规定凭哪些材料可以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更有实际意义。

自书遗嘱没有法律的规定必须要有公证。遗嘱有很多种形式,无论哪一种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必须真实、合法,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遗嘱是可以公证,公证过的遗嘱一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除非再次公证或经过法院判决不得撤销。如果房管部门要求必须公证,则建议要求出具相关政策规定,得看要求是否合法,否则可以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自书遗嘱要不要做公证?

自书遗嘱是遗嘱形式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换句话说,每一个公民都可以用遗嘱的办法,把自己财产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在其死亡后遗留给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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