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是转移财产_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2509人收看
导读:
最近民间借贷以及欠款纠纷的案件特别多,很多人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防止被债权人查封或者执行就会将财产进行转移。

常见的转移手段主要体现为:将名下的房产、车辆、股权以赠予的方式、假买卖的方式、抵账的方式进行所谓的交易,以达到更名到别人名下的情形。但是,如果单纯的是赠予,以买卖形式而没有实际支付交易金额或者说以明显低价进行交易,或者所谓抵债但是没有真实的债务的情况下的抵债行为很有可能就是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遇到这种行为,债权人是可以主张撤销这个交易的。

举个例子:

案例1.0版

李雷向韩美美借款了100万人民币,到期未能偿还,但是李雷名下还有一处价值100万的房产。韩美美经常向李雷催要欠款,李雷担心韩美美起诉自己,然后查封或者执行了这套房产,就与自己的一个亲戚老王商量将房屋过户给老王,但是因为是假的转让行为,又因为李雷和老王都没有钱,也就没办法走真实的买卖,老王也没办法向李雷支付购买房屋的对价100万元;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如果走赠与可能不太稳妥,有可能会直接被认定为转移财产,但是走买卖有没办法支付对价,就仅仅签署了一个买卖合同,房屋过户到了老王名下,但是没有真实的支付房款。

这种情况就属于明显的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此大额的交易没有银行流水,可以证明李雷和老王之间没有支付购买房屋的对价,韩美美知道后完全可以申请撤销他们之间的这种交易行为的。

案例2.0版

李雷向韩美美借款了100万人民币,到期未能偿还,但是李雷名下还有一处价值100万的房产。韩美美经常向李雷催要欠款,李雷担心韩美美起诉自己,然后查封或者执行了这套房产,就与自己的一个亲戚老王商量将房屋过户给老王,但是因为是假的转让行为,又因为李雷和老王都没有钱,也就没办法走真实的买卖,老王也没办法向李雷支付购买房屋的对价100万元;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如果走赠与可能不太稳妥,有可能会直接被认定为转移财产,但是走买卖有没办法支付对价,最后商量签署了一个抵债协议,就是说以前李雷欠老王100万元,由于到期未能偿还,所以将房屋进行抵债,过户给了老王名下。

其实这个完全也是一种财产转移的行为,韩美美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然后要求撤销李雷和老王之间的抵债协议的,李雷和老王可能会说这是抵债不是交易所以没有交易流水,不需要支付对价,但是即便是抵债也需要有真实的债务存在,这个时候李雷和老王需要举证债务真实的证据,如果无法举证的话,照样是可以被撤销的。

很多债权人不知道这个权利,也不知道这个权利如何行使,在这里给大家进行个提示,如果发现债务人有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那么什么时候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呢?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知道了要尽快行使这个权利,要在一年内起诉,还有就是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要在即便知道了但是转移行为已经超过五年了也就不能行使了。

所以建议,一定要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时不时要查询对方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收集那辆车看是否合法交易的,只要你能拿的出相关证据,就可以要求执行局强制执行。追回那辆车。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最少的损失。

就是为了躲避债务恶意转移自己名下财产,故意造成无力承担债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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