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契税怎么计算出来的_房产税怎么征收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4来源:律总管169人收看
导读:
房产税的推出具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抑制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调控辅助措施,目的是解围高房价。另一种是为国家财政收入开辟的新渠道。支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行,进行财富再分配原则。不知道现在的房产税定位的前提条件是以上的哪一种?如果是考虑第一种,现阶段似乎还在前期调控政策效应显现和市场发酵过程中。

首先我们知道过去十几年可以讲中国最火的市场就是房地产,一线城市的房价就告诉你了这一切。大家知道现在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很多,2018年调控可以讲不会是简单的限购、限贷等手段,正在建立所谓长效机制,那么长效机制就包括房产税的问题。中国会不会短期内出台房产税,我觉得有几个技术问题需要先解决再征税。

首先是房地产税的免征额问题。未来的房地产税是以家庭为单位,要扣除一个人均居住面积,超过这个面积的部分再征税,那么这个家庭为单位怎么界定?这是一个技术难题,因为有很多人会把家庭成员拉进来,你到底是核心的夫妻子女还是说可以算上再上一辈?一个房子一共也就70-100多平米,人均20-30平米的免征额,那你要是多一个人那基本上就不用纳税了。所以家庭的界定和准确的核定是一个技术难题。

其次是房屋价格怎么确定。这个太重要了,一个100平米的房子,你现在按照北京市房屋中介挂的价格,那四环内十几万一平米就是1000多万,难道就按照这个来征税么?显然不能啊,你不能让房屋中介决定税基,那就要有专业和权威的机构,哪个机构来呢?这个机构评估出的价格根据什么来定呢?评估的费用是很高的,这个费用怎么出?谁来出呢?这是另外一个技术难题。

咱们最后说说一个比较复杂的难题,就是房屋的维护和折旧等费用要不要考虑。房屋也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就要折旧,这个折旧要不要考虑,也就是几十年以上的房子那就没什么价值了,维护费用要不要扣除?其实大家知道在一些国家,由于房地产税的存在,由于维护维修费用较高,房子的持有不会太热门,但是中国似乎这些成本考虑的都少,才使得房子成为最有吸引力的投资品。

征收房产税不是按照房子套数,而是按照家庭人均占有面积,一二线大城市人均可以小一些,中小城市可以大一些,个人感觉人均在30-50平米较为合适。农村一样,按照人均占有的宅基地面积征收!

中国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剩余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填补我国土地收入的减少。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1、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如果实施房产税,我敢说多少政府会欠下100年都还不完的债务! 房地产马上垮塌,再加国际外部经济重压,国民经济直线陡降!政府收入来源紧缩,公务人员的工资,城市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几乎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现行经济下滑,实体经济受到近几十年来最大挫折,处于被逼转型的关键时期,而所谓的电商其实就是个皮包公司!看他们现在风生水起的捞钱,但是国民经济能依靠他们一肩挑吗?回答是否定的。

失去第一,第二产业的支撑电商能生存吗?他们的存在是依附于制造业,犹如寄生虫一般。一旦制造业倒闭一夜之间他们就可以销声匿迹。 所以房地产还是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他撑起了上下游上百个行业的运作。打压房地产无异于饮鸩止渴,政府只能疏导,让市场决定房地产的走向!

房产税实际并无征收的理论支持,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综上几点可以说,房产税只是说说,绝无实际操作的可能!

如何征收房产税,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大事,现在还处于立法的阶段,房产税的具体内容,现在我们也只能是揣测,我认为可能从以下几个大的原则入手,征收房产税:

一、区分房屋性质,不同性质的房子,征收不同的税率,经营性用房、住宅、商业用房征收的税率应是不同的;普通住房,豪华住房,不同地段、不同面积的房子,征收的税率也应是不同的;

二、若是住宅,本人预计,应是以家庭为单位,三套以上起征,房子越多,递进的税率越高;

三、各个地方不同,房地产的市场与水平也不同,征收房产税的情况也是不同,大概率事件是中央在房产税中制定大的原则,各个地方制定征收的具体细则。

房产税本身就违法《物权法》,房子是自己合法手段获得的,不是偷的抢的,自己对房产的使用处置,孳息收益,租恁销售享有一切排他权力。

房产税的推出具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抑制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调控辅助措施,目的是解围高房价。另一种是为国家财政收入开辟的新渠道。支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行,进行财富再分配原则。不知道现在的房产税定位的前提条件是以上的哪一种?如果是考虑第一种,现阶段似乎还在前期调控政策效应显现和市场发酵过程中。

还没有办法推算出前期调控政策的力度是大是小?应该要等到整个市场充分发酵完毕,真实反应出调控效果之后再去考量是否需要追加重叠推出房产税来压低房价。以避免用力过猛。使房价下跌幅度不可控制。如果是考虑国家财政收入不建议现在这个档口推出,因为整个房产市场都在一个剧烈的变革期,一个没有稳定下来的市场你如何去评估其税收标准呢?还是应该等其市场稳定了再做试点实施推进方案才是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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