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户没迁房产证_出嫁女落户大城市有房产证还会有补偿吗?

导读:
出嫁女落户在大城市,在农村有房产证,房子拆迁会有补偿吗?为什么?
出嫁落户城市,在农村有房产证,房产证上有该女名字吗?有,拆迁应该有补偿款,因为房子是私人财产,理应得到补偿,宅基地就没有
看产权证写谁的名字,没有出嫁女,就没份。现在我们这拆迁都是看房子平方,不看户口了。
首先得让大家明白宅基地征收和屋拆千补偿是两码事。宅基地是土地的组成部分,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内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资格,宅基地征用补偿与权利人户籍有关系。房屋所有权归个人,即问题里面所说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一般与户口没多大关,而已房屋的合法手续有关。
那么,出嫁女落户大城市,说明户口已经是从农村迁出了,只要户口迁出农村,出嫁女就不再是农村村集体成员之一,国家征用村集体土地占用宅基地的补偿的,不再享有宅基地补偿的权利。
但是,虽然外嫁女已将户口已迁出农村,但在农村宅基地上还有合法房产,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归外嫁女,外嫁女可以居住,可以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有偿出租转让,不得改建、扩建、新过,也可以做有偿拆迁。所以外嫁女农村的合法房产遇上征占拆迁,是应该得到经济补偿的,但补偿仅仅是房子折价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没有关系。户口迁出与没有迁出得到补偿额肯定会有差距的。
房子拆迁补偿只与房子的所有权是谁有关系,与是否出嫁和落户大城市无关。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城市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的所有权不同,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而城市商品房的土地(房子基地)属于私有财产。
城市商品房拆迁费之所以高,一是土地补偿费和房屋补偿费都归房屋所有者所有,而且由于城市土地价值比农村宅基地价值高许多倍。
农村房屋拆迁,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房子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这个问题里的出嫁女。如果出嫁女在城里没有就业,也没有房屋,拆迁安置费归房屋所有者所有,或者归安置单位所有。
出嫁女落户大城市,在农村有房产证,房子拆迁还会有补偿吗?为什么?
首先,分析该出嫁女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农村人常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实行男女平等,妇女在宅基地和房屋继承方面享有和男子相同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那么该出嫁女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呢?很显然她已经落户到大城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灭失,也就丧失了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权。
其次,分析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性质和内容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所有权归村民集体,地上房屋所有权归村民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重置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能够获得补偿款的主体应当是具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人。显然,该出嫁女具有农村房屋的产权证,在房屋拆迁时肯定能够获得房屋重置补偿,目前争议的焦点就是:落户大城市的该出嫁女能否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最后,分析该出嫁女拆迁时有补偿吗?
落户大城市的该出嫁女能否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国内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和做法。一种观点是该出嫁女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另一种观点是该出嫁女虽然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通过过户或者继承房屋,地随房走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两种观点的不同,各地政府在拆迁房屋时,对此类型出嫁女执行着不同的补偿政策。
第一种代表是给予拆迁补偿的西安高新区,在所属村庄拆迁时将该类补偿对象称为祖遗户,并对拆迁补偿资格进行严格限制,满足条件后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具体要求为全家是非集体经济人员,在本村拥有合法住宅,户主参加工作及农转非前曾参与本村集体经济分配,征收公告日以前在本村居住 15 年以上,无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实际执行过程中,该出嫁女还必须是独生女,父母去世,否则不予补偿)。
第二种代表是不予补偿的重庆市,在所属村庄拆迁时虽具有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但对通过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城镇居民,不属于安置对象;但如果通过调查该出嫁女在城镇确无住房时,也可以给予补偿安置,但是安置标准需要减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