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个人所有离婚后能分吗_房产证离婚能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导读:
许多夫妻会有这样一个疑问,我家的房产证上面没有我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我是不是就不能分到一半房产?
其实,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房产证加名的另一方都是可以获得分割房产的权利的,但这不意味着一定可以获得一半的房产。其实只要婚后买房子你也一起出了钱,不管房产证上面有没有你的名字,你都拥有房产权!
与十年前相比,现如今的房价就像竹子般节节升高,比之前翻了好几倍。十年前一块地一平方米几百块,如今一平方米是上千块,甚至在好的地段,一平方米是一万多块。因此,在如今的形势之下,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分割往往是争议的一个焦点。
在一般的情况下,很多人结婚时都会在房产证上加名。那么有人就产生了疑问:如果在房产证加名,那么离婚的时候能够分得一半的房产吗?
首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可以获得分割房产的权利。
法律有规定,婚姻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可以主张分割财产的权利。即如果是在婚姻前买了房,那么这个房子是为自己所有。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房产。
举个简单的例子。未结婚的小刘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在房产证上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小刘就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结婚后的小刘因与另一半感情破裂,与另一半离婚,那么这个时候,另一半是无法获得分割房产的权利。
但是,如果小刘在结婚的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离婚的时候,另一半是有权主张权利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有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这种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表明了把自己的房产与另一半共享。
因此,因此,另一半有权主张权利。
为什么呢?房产双方具体分多少,在实务中还是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时候是双方各执一半,而有的时候双方是按份额来分配的。并不是只要房产证上有了名字,那么双方就平分。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另一方还是可以分得房产。
男方小刘与女方小芳的家长共同出钱为两小口买了一套房,但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小刘的名字。那这样是不是意味着小芳不能拥有房产的权利?事实上小芳仍然有这个权利!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房子是双方家长共同购买的,因此,对于房产的分割,应该是根据双方出资的多少来确定份额,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人的名字。
有关房产的问题,可以进一步了解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一般来说,房产证加名,便将个人所有的房产,变更为共有房产。所以,在将来离婚时,当然可以主张分割。
如题所述,甲男婚前有一套房产,后来他和乙女结婚以后,该套房产便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有关规定,该套房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发生及其存续,便自动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于是,乙女感到自己毫无保障,万一将来离婚了便什么保障都没有。所以,乙女天天给甲男吹枕边风,一哭二闹三上吊使出浑身解数,让甲男在房产登记上加上她的名字。甲男经不住乙女的软磨硬泡,无奈之下便同意加上她的名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男方将女方名字加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视为将该套房产的份额相应赠与给乙。于是,该套房产便从甲的个人财产,变更成了甲乙的共同财产。
所以,当乙女后来提出离婚时,她当然有权要求分割该套共同房产。
房产证加名离婚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作为一个房产领域的创作者,经常会有人给我提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今天简单给大家讲一讲到底房产证加名,离婚的时候是否能分到一半财产。
第一种情况,房子首付是双方一起购买并且一起还贷,像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到一半房产,毕竟首付是两个人一起付,而且还带两个人喜欢,所以毫无分歧,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处理方式。
第二种情况,房子上写了另一半的名字,但是房子首付属于男方或者女方一方首付的情况下,其实即便是写了另一半的名字,以现在的婚姻法来说,是没有办法分走一半房产的。
第三种情况,其实在婚姻中情况很复杂,要根据案例进行分析,是出了首付还是没有出首付?是共同还贷还是一方还贷,等等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这些情况都要在考虑之中。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为什么都想离婚分房子啊 什么心态
这个还是要看情况,如果房产证有另一半名字,另一半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1、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以及房产所占比例。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即使有你的名字,房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3、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 a、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b、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证加名,离婚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首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即可拥有该房产的共有产权,也就可以参与房产的分配。至于分配比例,有一下两种情况:
1. 份额共有:房产证上明确规定了你对该房产的所有份额。那么,你可以按份额规定分得房产所属部分;
2. 共同所有:未明确规定所属份额,即为双方共有,各分一半。
值得注意的是:
a. 房产证加名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相当于原来一方的所有权进行了分割转让。所以,婚前单方全款购买的房产,本来不应参与婚后财产分配。但如果自愿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即等同于认可双方分配该房产的所有权;
b. 婚后共同购买、共同还贷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另一方的名字,都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