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字离婚要分半吗_房产证加名离婚能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导读:
1、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以及房产所占比例。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即使有你的名字,房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3、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 a、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b、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证加名,离婚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首先,在房产证上加名,即可拥有该房产的共有产权,也就可以参与房产的分配。至于分配比例,有一下两种情况:
1. 份额共有:房产证上明确规定了你对该房产的所有份额。那么,你可以按份额规定分得房产所属部分;
2. 共同所有:未明确规定所属份额,即为双方共有,各分一半。
值得注意的是:
a. 房产证加名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相当于原来一方的所有权进行了分割转让。所以,婚前单方全款购买的房产,本来不应参与婚后财产分配。但如果自愿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即等同于认可双方分配该房产的所有权;
b. 婚后共同购买、共同还贷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另一方的名字,都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好玩的地产圈”真诚建议大家:婚姻来之不易,少一分算计,多一分珍惜。
这个案例这样的判决,其实是有一定争议的。一般来说,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婚房的,都是赠与性质的,而不是借款。更何况本案中,也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房款的来源,以及男方父母的特殊说明。现在夫妻离婚了,倒追究起来。
站在法院的角度上,法院看中的是,案结事了,公平合理。老人家可能把一辈子的积蓄花光为了给儿子娶媳妇,现在离婚,一拍两散,老人家肯定心里不好受。现在房价涨了,把本金利息还给老人,也是合情合理。
房产证加名离婚时能分一半房产吗?
作为一个房产领域的创作者,经常会有人给我提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今天简单给大家讲一讲到底房产证加名,离婚的时候是否能分到一半财产。
第一种情况,房子首付是双方一起购买并且一起还贷,像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到一半房产,毕竟首付是两个人一起付,而且还带两个人喜欢,所以毫无分歧,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处理方式。
第二种情况,房子上写了另一半的名字,但是房子首付属于男方或者女方一方首付的情况下,其实即便是写了另一半的名字,以现在的婚姻法来说,是没有办法分走一半房产的。
第三种情况,其实在婚姻中情况很复杂,要根据案例进行分析,是出了首付还是没有出首付?是共同还贷还是一方还贷,等等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这些情况都要在考虑之中。
综合以上房产是大事,结婚需谨慎,希望我的分享对你有用,谢谢。
一般来说,房产证加名,便将个人所有的房产,变更为共有房产。所以,在将来离婚时,当然可以主张分割。
如题所述,甲男婚前有一套房产,后来他和乙女结婚以后,该套房产便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有关规定,该套房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发生及其存续,便自动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于是,乙女感到自己毫无保障,万一将来离婚了便什么保障都没有。所以,乙女天天给甲男吹枕边风,一哭二闹三上吊使出浑身解数,让甲男在房产登记上加上她的名字。甲男经不住乙女的软磨硬泡,无奈之下便同意加上她的名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男方将女方名字加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视为将该套房产的份额相应赠与给乙。于是,该套房产便从甲的个人财产,变更成了甲乙的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