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可以买吗_农村宅基地可自由买卖
导读:
一,宅地,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这是基本精神。这些年,农村不少村组,有私下买卖宅地确实存在,象本人所在村,买卖宅地的,有附着物,包括简易房屋,林木的,一份宅地买卖交易价在五,六万,七,八万,还有过十万的。村上,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二,宅地,从法律精神讲不准买卖,但是可依法,依规转让使用权,收益权。其宅地所有权私人(农户)无权处分。 三,转让使用,收益权,一般仅限本村组农户,户籍亦在村上,且无宅地。现在,宅地正在确权,不少农民朋友有买卖行为的看看交易资格,手续等是否合法,合情。 由上,在农村买卖宅地不守法律保护,农民朋友买前,卖后,要理顺关系,分清是与非。
农村宅基地转让(买卖)未必不可。宅基地是利用村民集体土地进行个人住宅建设性质的土地,其使用权归村民家庭,所有权归村民集体,因此宅基地并不能像商品一样自由买卖。影响宅基地买卖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买卖双方的户籍关系,二是不违背“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
户籍关系
户籍关系是决定能否购买宅基地的首要条件。①户籍同村的村民,因遗赠、搬迁等原因宅基地出现多余的情况,可以将其中一处宅基地转让给没有宅基地的村民;②户籍不同村的农民,需要将户口迁往宅基地所在村,然后进行宅基地转让;③户籍为城镇居民的,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是宅基地使用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同一个户口只能在本村民集体享有一处宅基地,因此本村村民在保留原宅基地的情况下不能重新取得另一处宅基地,不论是购买还是申请。
不过各地具体的执行方式不同,村民集体有较大的自主权;另外为避免征迁前突击建房,很多地方规定不予新建批准。总之,除去政策因素,“本村村民”和“一户一宅”是合法建房的必要条件。
可以明确地说,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这个道理很简单,比如说我一有处住房,借给你或租给你使用,你难道有权给我卖掉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是,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农村的住房可以买卖,因为房子是农民自己的,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不能卖呢?但是,因为房子不是凭空而起,是建立在宅基地之上的,所以,对于农村住房的买卖,国家政策也是有限定的,而这个限定,就是出于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一种保护。因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城市居民和外村农民都不可以使用。
正是根据农村宅基地的所有要和使用权的限定,国家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房屋,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其他农村,也不得到本村购买房屋,本村集体经济成员以内的农民,已经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基本政策,也不准购买房屋。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政策是地随房走,这部分无权再使用农村的宅基地的人,如果再购买了农村房屋,无疑是多占了农村的宅基地。
所以,在农村如果有闲置的宅基地,也就是未建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可以转让。而农村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能卖给农村本村内达不到一户一宅标准的缺房农民。并且,这种买卖行为要经村委会同意,签订规范的合同,才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过户。这样,购房者也可以申请将房屋翻建。如果卖给其他不合条件的购房人,是无法办法房产过户的,并且这种买卖行为也不受法律保障。
应该是不行,现在农村的宅基地已经确权,下了证后就可以买卖了,不过一般都是只有使用权,土地还是村集体的,不知道怎么安排呢,万一拆迁和补偿,不知道怎么处理。
农村的宅基地买卖是违法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及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户农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咱们通常所说的“一户一宅"。
现实情况是不少农民因举家迁入城市后,因而将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进行了买卖或转让。买入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国家,由村集体进用管理,即便是户口迁入城市的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老人过世之后,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继承,但不允许加固及维修,至倒塌后则由村集体收回。但实际上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也经常回乡盖房,很少有人阻止,但该类房屋不能确权登记,除非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也只能登记在户口在农村的老人名下。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的严格受保护的,如今都是一户一宅的,就是为了保证宅基地公平分配,也是为了保护宅基地不被滥用的。农民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问其它村民买宅基地的,但是非农户口是无法购买的,这点大家可得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