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审批_盖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3来源:律总管292人收看
导读:
总的来说,农村盖房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变化,还是延续原来的政策,只是执行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而且宅基地的审批已正式由国土部门调整到农业部门

总的来说,农村盖房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变化,还是延续原来的政策,只是执行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而且宅基地的审批已正式由国土部门调整到农业部门

一、农村盖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农村,想建房就要申请宅基地,那么,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需说明的是,如果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子女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跟儿子共用一处宅基地,儿子不得另行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个儿子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其他儿子成年后可以单独申请分户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户身边需留一子女,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众所周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那可向集体申请。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某农户的宅基地及住房因以上原因被收回,那集体经济组织肯定要给予补偿的,常见的补偿方式就是另批一块宅基地给农户使用,当然原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应该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除了以上3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像河南就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二、农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根据2019年12月12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开会讨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乡镇政府审核。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农村盖房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变化,还是延续原来的政策,只是执行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而且宅基地的审批已正式由国土部门调整到农业部门。

一、农村申请建房最基本的条件

具有所在村的农村户口。甲村的农村户口人员只能甲村申请,不到乙村申请。

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个农业户口本原则上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特殊情况是现有宅基地未达到规定标准可紧挨着(须能连在一起)申请补足面积,也可承诺建新拆旧新申请宅基地。

所有地村不是建房冻结区,允许申请宅基地建房。

所选择的拟用作宅基地的地块为建设用地(若是一般农用地的先办理农转用手续、林地需当地林业部门同意)。

二、农村申请建房最基本的手续

宅基地审批,新申请的宅基地必须按程序审批,若是利用目前正在使用的老宅基地改建不再对宅基地进行审批。当地村委会、国土所办事窗口可领取申请表并可详细咨询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乡村规划建设手续。到当地乡镇建管办进行办理。

我们这里这几年没人在农村建房了,把钱都用在县城买商品房了,农村建房已停止,而且闲置房很多,不然小伙找对象,县城没房就免谈。

想建房就要申请宅基地,那么,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需说明的是,如果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子女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跟儿子共用一处宅基地,儿子不得另行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个儿子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其他儿子成年后可以单独申请分户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户身边需留一子女,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2.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众所周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那可向集体申请。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某农户的宅基地及住房因以上原因被收回,那集体经济组织肯定要给予补偿的,常见的补偿方式就是另批一块宅基地给农户使用,当然原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应该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除了以上3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像河南就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二、农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根据2019年12月12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开会讨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乡镇政府审核。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需说明的是,如果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子女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跟儿子共用一处宅基地,儿子不得另行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个儿子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其他儿子成年后可以单独申请分户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户身边需留一子女,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2.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众所周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那可向集体申请。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某农户的宅基地及住房因以上原因被收回,那集体经济组织肯定要给予补偿的,常见的补偿方式就是另批一块宅基地给农户使用,当然原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应该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除了以上3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像河南就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根据2019年12月12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开会讨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乡镇政府审核。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笔者在乡镇从事了多年的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特结合工作实际作答。

总的来说,农村盖房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变化,还是延续原来的政策,只是执行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而且宅基地的审批已正式由国土部门调整到农业部门。

一、农村申请建房最基本的条件

具有所在村的农村户口。甲村的农村户口人员只能甲村申请,不到乙村申请。

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个农业户口本原则上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特殊情况是现有宅基地未达到规定标准可紧挨着(须能连在一起)申请补足面积,也可承诺建新拆旧新申请宅基地。

所有地村不是建房冻结区,允许申请宅基地建房。

所选择的拟用作宅基地的地块为建设用地(若是一般农用地的先办理农转用手续、林地需当地林业部门同意)。

二、农村申请建房最基本的手续

宅基地审批,新申请的宅基地必须按程序审批,若是利用目前正在使用的老宅基地改建不再对宅基地进行审批。当地村委会、国土所办事窗口可领取申请表并可详细咨询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乡村规划建设手续。到当地乡镇建管办进行办理。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网友:家里在农村,今年想盖房,想了解一下详细的过程,都要去哪些政府部门办手续?

现在在农村建房比以前严格多了,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农村建房要满足哪些条件?要办哪些手续?

一、农村盖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农村,想建房就要申请宅基地,那么,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需说明的是,如果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子女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跟儿子共用一处宅基地,儿子不得另行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个儿子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其他儿子成年后可以单独申请分户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户身边需留一子女,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2.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众所周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那可向集体申请。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某农户的宅基地及住房因以上原因被收回,那集体经济组织肯定要给予补偿的,常见的补偿方式就是另批一块宅基地给农户使用,当然原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应该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除了以上3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像河南就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二、农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根据2019年12月12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开会讨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乡镇政府审核。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现在在农村建房比以前严格多了,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农村建房要满足哪些条件?要办哪些手续?

在农村,想建房就要申请宅基地,那么,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需说明的是,如果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子女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跟儿子共用一处宅基地,儿子不得另行分户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个儿子需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其他儿子成年后可以单独申请分户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户身边需留一子女,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众所周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那可向集体申请。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某农户的宅基地及住房因以上原因被收回,那集体经济组织肯定要给予补偿的,常见的补偿方式就是另批一块宅基地给农户使用,当然原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应该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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