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房产不能确权_关于房屋确权最新政策

导读:
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在今年以前必须全部把未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确权完毕。
但是有四种情况不能确权:
一、乱占耕地建房
二、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三、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四、小产权房
首先5禁是什么呢?
1、制止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建房
禁止占用耕地地、林地等农用地去建房,现在的国家对于农用地这一方面的维护,一直以来的就是不能够侵吞,另一方面也是维护我国的粮食的需要。
2、制止未批先建
禁止没有批准建房就开始建造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在农村建房子是一定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得到批准才是可以的,但是有的时候,很多的农民都是直接的跳过了这一个过程。不管是建造新的宅子还是之前的老宅子翻修,都是需要向有关的部分进行请求批准的。
3、严禁一户多宅
我们国家在农村治理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成员特定、一户一宅,福利分配、无偿使用”的宅基地基本政策,对满足和改善农民群众居住需求、促进农村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禁止在道路两边建造房子
不让在路两边建房子其实也是一个是为了我们农民自身的安全,另一个就是为了现在的道路做一个预留,防止在以后的时候需要扩建,到时候也是比较的方便。
5、禁止占用河道建房子
河道可以是危险高发地段,不让农民在河道建房,也是为了农民的安全做出的考虑。
关于“6审”是这样要求的:
1、首先是村民如果有建房需求,需求向村里收取相关的请求表,完成个人请求。
2、是村委审阅,村委会对农人进行初步审阅,判别是否符合建房要求。
3、第三步是勘测,相关部门对村民的土地进行性质判别。是否符合建房要求。
4、第四部,是城镇批阅,对村委会的请求进行审阅。
5、第五步是县级审阅,由县级的单位进行城乡规划审阅。
6、最终一步是监管,对村民请求建造的土地进行规模确认,面积规定。
现在农村的变化确实是同一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实施。近年来,宅基地的物权是为了保护农民朋友的根本利益,那么2020年确认农村宅基地权的新政策是什么呢?这四种宅基地还不能确定!
☝🏼1.随意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原则,严格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耕地是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否则构成人们所称的"非法土地"。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建造房屋
绿水绿山是金山银山"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的地位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农民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建房,甚至明显侵犯当地的生态保护"红线"跨越边境,房屋将无法确定登记,但将面临拆除。
应该指出的是,即使参与建设的房屋经过了一定的审批程序,甚至取得了相应的房地产证书和规划许可证,今天也不可能确保其不作为非法建筑而受到重新调查和处罚。"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特点已经显现出来,更不用说还没有取得任何文件并仍在等待登记确认的无证住房。
小型产权房
这里的"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在集体建设土地上非法出售的房屋,虽然可以持有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权证",但没有依法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登记的资格。
不可否认,小产权房部分属于完全非法建筑性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依法明确界定"小产权房"的概念,但毫无疑问,目前小产权房仍无法通过确认登记获得合法身份。
非法购买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具有严格的福利保障属性和身份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建设用地。
城市居民的购买行为显然不是福利保障,也不是身份属性,而是一种在宅基地上进行房屋市场交易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受到政策的禁止。
宅基地确认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有必要确认朋友的权利,抓紧办理确认权。
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2,空闲或房屋倒塌,排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3,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