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初步判断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一、法律效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将会产生如下法律效果:
(一)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你方可以督促承包方尽快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
一、特级资质
(一) 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二) 可承包的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一级资质
(一) 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 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人力配置
(1)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2)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3)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6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 可承包的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三、二级资质
(一) 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 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人力配置
(1)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2)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 可承包的工程范围: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四、三级资质
(一) 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 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人力配置
(1)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2)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3)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 可承包的工程范围: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生活垃圾转运站。
(二)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方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你方需要支付。
(三)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你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四)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你方可以要求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
(五)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你方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风险防范
(一) 对于应当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你方应严格依法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并依法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二) 你方应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资质情况,了解清楚承包方的施工能力、社会信誉及财务情况。
(三) 建设工程开工前,你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 你方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提示: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五) 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你方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你方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