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车祸死亡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及赔偿收据;
2.保险单原件,行驶证.驾照复印件(出租车、特种车还需要准驾照或操作证复印件);
3.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不同的事故需要不同的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其他证明;
4.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5.医疗费用报销凭证(附处方或治疗).用药明细清单);
6.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须由事故处理部门签字);
7.涉及误工费必须提供伤害费.残.死者误工证明(医院出具)及收入损失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8.涉及护理费的,应当提供伤者需要护理的证明(医院出具的)和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额的,应当提交纳税证明);
9.涉及残疾补助的,应当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
10.必须提供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火化证明);
11.涉及抚养费的,必须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人家庭状况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12.交通费必须提供交通费报销凭证;
13.涉及住宿费必须提供住宿费报销凭证;
14.案件通过法院的,还应当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和执行凭证。
部分不足,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的.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提供证据,由法院结合证据判断。但由于自行举证难度大,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和同等责任。每项责任的具体承担比例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各省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要参照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