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_如何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导读:
公司辞退员工分几类情形,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
1、试用期内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证明不合格,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辞退员工不作经济赔偿,并且只发放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公司无故单方面提出辞退员工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应当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
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几种情况,公司辞退员工不作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向被辞退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辞退的,公司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3、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中石化)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通常来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在我们普通的劳动者眼里看来,都应该给予赔偿的。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的劳动者容易忽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劳动者自己主观有过错,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以及一些影响,所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用为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题主的朋友,因为自己工作的失误,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且还被扣除了工资,这就是公司辞退你朋友的法理依据。
凡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过错,所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可以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的。因此题主的朋友,尽管在中石化工作了几年,可能不会得到任何一分的经济补偿。
二、失业金领取的具体条件与要求。
1、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交满1年失业保险金,而且还不能有任何欠费不良记录,这是最最根本的条件。
如果没有交缴失业保险金,一切都别想了!不过题主的朋友是具备这样一个基本条件。
2、失业金领取的基本要求:
辞职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单位将你辞退,让你失业;否则你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的。
这里简单的说就是劳动者没有任何的过错,而导致自己的工作失去了,这才能够享受领取失业金。
而题主的朋友,恰好他的失业不是公司的原因所导致,而是因为自己工作中的失误而导致的。
因此题主的朋友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必然无法享受失业金的领取。
3、失业金的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领取了失业登记证。
所以由于题主的朋友不满足第2个要求,因此在被中石化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他也不可能领取到失业金的。
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之中,唯有劳动者没有任何的过错行为,方才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经济赔偿。
在现实的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员工辞职和单位辞退员工都是很常见的事情。那么单位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员工吗?法律上对此有何规定呢?下面,约克老师就将整理的内容发布如下,希望能够切实帮得到大家。
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代价的不同,用人单位会出现以下四种类型的补偿形式: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背井离乡,出门打工,本就不易。但工作中,员工被企业无故辞退的情况,也很常见,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劳动者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会选择自认倒霉,息事宁人,放弃了本应得的赔偿。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考虑,劳动法中特意针对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更要支付赔偿金。那么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该如何补偿标呢?一块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下列这6种情况,员工被辞退,照样应当拿到补偿:
1、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注意:一定要让单位先提出,否则拿不到补偿金。
2、合同到期,企业提出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不同意续签,单位需支付补偿金。
注意: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可以是工资、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3、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或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企业应向支付补偿金。
4、员工因工伤或患病等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企业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协商一致后,应按照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5、企业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需提前30天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对辞退的员工,除结清应付的薪酬外,还需根据员工工龄支付补偿金。
6、员工工作中不存在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情况,企业主动与员工终止合同,且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需按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现实往往残酷,法律更不同于人情,如果劳动者能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