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年半最多减刑多少_判8年正常能减刑几年

导读:
我国《刑法》第78条第一款规定:减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可见,理论上讲,判三年的最多减刑一年半,而且还要有“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表现突出,有立功表现”等条件限制。
判3年最多减刑多久?有没有依据?
第一,判3年最多减刑是1年半,法律依据是《刑法》第78条,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
第二,减刑的条件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往往只有一次减刑机会,一次减刑一般在6个月左右 ,有重大立功的可能减1年左右,即一般减刑是6个月到1年的幅度內。因为,再次减刑得间隔1年,扣除羁押期限后此时刑期已经快满了,不会再减刑。
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减刑最多能减一半,我认识一个人,犯强奸罪,判三年,一年半出来。
服刑人员减刑最新规定: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