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住房公积金吗_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导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修订)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我们都知道上班公司都会给大家交五金一险的,其中就有住房公积金一项。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买房子,装修,大病等方面。可以减少家庭的负担一种人性化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福利彩票奖金,奖金,继承权等(除遗嘱和父母的一方的赠予)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还一项规定,存续婚姻投资一方所得的收益也归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存续期间,公积金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而职工个人所有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增加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11条第2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只有符合以上情形,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夫妻离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那咋整?
1.用其他财产折抵
2.如无财产折抵,必须对一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
现代社会男女双方离婚时涉及很多的财产分割,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关系到了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问题,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属于职工五险一金中的一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存,用于职工购买、翻新、建造、大修、装修或用于租赁房屋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利率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
基于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列举婚内夫妻一方住房公积金为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一旦记在了一方帐户上,就应当视为婚内取得的财产而成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反过来说,假定婚内住房公积金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内使用住房公积金就成为不可能。因为婚内一旦使用住房公积金就是将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了!据此,在逻辑上也不能将婚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假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夫妻各自帐户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纳入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予以依法分割。
根据法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的部分都归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除了不用交税以外其实和工资奖金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前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见司法解释也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住房公积金毕竟不同于工资和奖金的收入,不能随时有当事人进行提取和分割,想要提取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行。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分配一般采取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高的一方直接给低的一方现金补偿的方式解决这一特殊财产类型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后的公积金是共同财产,的确可以要求平均分配。但一般都会协商处理会好些,不然给单位知道了脸面会十分不好。都离婚了还给全单位知道钱要这样划走。就算真的平分后,应该不能立即取出,会开立特殊的个人帐户进行转入(中心封存部),等符合相关提取条件才能提取。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财产处置有哪些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现在很多夫妻都是双职工,在工作期间享受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这笔钱应算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管理和支配。当然,一方婚前产生的公积金收入,是个人的婚前财产,以后一旦离婚,其还是属于个人所有。分割共同财产,没有法定过错的话,原则上平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