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权有什么后果_抚养权归谁有什么意义

导读:
一对双胞胎姐妹的妈妈,今年28岁。她和她老公认识的时候才20岁,不韵世事,特别单纯。她老公比她大五岁,无论是各方面都比她成熟很多。可以说,她是被她老公的甜言蜜语给弄到手的。还没等她明白过来,就已经怀孕五个月了。等到去医院打胎的时候,才知道是双胞胎。而且月份太大,已经不具备流产的条件了,她只能奉子成婚。
结婚以后,她才知道,她老公又馋又懒。等到孩子生下来了,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没办法。孩子才一周岁,她就把孩子扔给了婆婆,被迫出去打工了。
因为她老公没有上进心,不知道挣钱养家,每天得过且过。所以无论她怎么努力,生活也不能改变。
这时,一个非常优秀的男生出现了,而且答应给她幸福。条件是,她不能带孩子。
她和她老公离婚了,净身出户,并且主动放弃了抚养权。但是她每个月会给抚养费。而且每个星期定期去看孩子,给孩子买吃的穿的,带孩子出去玩儿。
也许有人说她自私,但是她也是没有办法。难道,只有为了孩子牺牲自己的一切,就是好妈吗?妈妈也是人,而且还是个女人,她需要爱,需要关心呵护,更需要幸福。
所以,双方离婚。如果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每个孩子都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十月怀胎之苦,一朝分娩之痛。这种滋味。只有当过妈妈的人才深有体会。有的甚至冒着生命危险生下孩子。试想,哪个妈妈会舍得放弃孩子不管呢?
一般简单点有两种,一种是因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养活孩子和自己,忍痛放弃抚养权。还有一种是为了自己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和再婚,不愿意要孩子的抚养权,前面一种是无奈,后面一种是自私。
这个问题得从多方面的因素去考虑和分析,首先得看她生活的环境,家庭成分等,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无非有这几种原因:
A、不带孩子,更好的去找下一家,因为现在的二婚都很现实,女方带男孩,很难再找到人家,若不带孩子或带的是女孩,那个要好找很多。
B、自己目前经济能力不足,负担不起抚养费用,从而先放弃抚养权。等自己有一定的实力了,再争夺回抚养权。
C、女方是扶弟(哥)魔,在外赚的钱全部补贴给娘家,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管不问,这种女人的心是最狠的,男人都怕遇到这样的女人。
D、已经找好下家,不想跟前夫家庭及孩子有任何往来,这种女人也是最自私的,也属那种心狠手辣型。
E、吃喝玩乐类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喜欢单身自由,不想有任何约束,自己赚钱自已花,想干啥就干啥,也没任何牵挂,也没任何人管,这种女人无非存在于这几种中,好吃懒做,水性杨花,自甘堕落
其实女方放弃抚养权是迫不得已的,主要是有几个原因:
1是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足,赚不到钱不能提供孩子很好的生活条件。有的女的一直都是做全职妈妈,重心放在孩子和老公的身上,忽视了赚钱的能力。但是随着许多离婚的例子,现在女的不在忽视这方面了。
2是一个很现实的原因,就是好多人认为带个孩子不好另找,好多人都会嫌弃对方带个孩子,毕竟谁都不想替别人养孩子。所以女的会放弃抚养权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
3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先放弃孩子,先去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生活条件,等自己有能力了,再去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争取过来,让自己和孩子有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
其实,女的这样做不能以正常的认知去批判她,毕竟孩子是她身上掉下的肉。没有人不要孩子是开开心心的。
女方放弃抚养权也是无奈,哪个女性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不愿意要,主要是考虑到离了婚自己也没房子,在没一定经济实力,带个孩子怎样去生活,别说给孩子好环境了,自己流落街头还不一定呢?放弃抚养权也是不得已。
一般情况下孩子六岁前,除非女方强烈要求不要,法院都是把孩子判给女方。六岁以后根据双方情况,给女方的也比较多。目前因为房子和抚养成本太高,抚养权的获得得不到法律经济支持,有些强势方以获得抚养权就阻止女方探视,没有抚养权就撒手不管的极端情况为要挟,许多经济弱势的女方害怕养不起孩子又不敢和孩子分开根本就不敢离婚,当一个人变成经济弱势方又遭疑离婚,一个单身女性是穷的无奈,你们既然能理解一个贫穷的男人抛妻弃子的去单干,甚至还会给他理解和赞许,为什么不把这份宽容也给女性一点,不要去简单指责一个不要抚养权的女人是不负责任呢?
对男方和男方的家庭心寒至极!余生不想和他们有一点瓜葛!自己带孩子又没有那个能力和经纪实力,娘家又帮不上忙!与其让孩子跟自己受苦不如让给男方抚养,自己拿抚养费,每个月去看看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