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如何起诉?_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导读:
当我们遇到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二、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1、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 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6、判决。
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发生车祸之后最直接的责任也就是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而行政责任主要是因为违反交通规定而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扣分、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等。至于刑事责任,就要看发生的车祸是否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标准,若是达到的话,那么肇事者才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也可以按下面方式处理:
(一)未涉及人员伤亡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人员伤亡
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
1、可以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2、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8万元;
3、可以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人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如果肇事者还不履行法院裁决的赔偿义务,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需要以下基本资料:
①没有对方具体信息的话,需要先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责任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
②撰写起诉状和证据目录,随起诉状一起复印提交受害方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以及受害受损等证据材料给法院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