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必须是父母吗_2个子女赡养老人分摊

导读:
三个子女中如果有一个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工资收入没有达到扣除个人所得税标准的,已退休,没有收入等不会被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就不需要减免额度。其他两个人分摊2000元的赡养老人的个税减免。每人1000元额度。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个税赡养老人2000元的额度,可以指定其中的两个人分摊。但是由被赡养人指定的。
以事实为证。
我叔叔家有八个子女。老大,老二都已退休。退休人员养老金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老三是农民,没有工资收入,也没有养老金。老六月工资收入不足五千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剩下的四个子女都是高收入者。于是他们四人分摊了这2000元的个税减免额度。每人500元。他们用的是指定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按照国家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没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赡养老人的分摊方式分为:赡养人人均分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分摊要签书面协议。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根据(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制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三个子女由两个子女指定分摊文件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也是允许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两个人分摊,每个人最多只能每月分摊1000元,就是说这种情况只能一个人每月分摊1000元。
3.这里的赡养老人必须至少一个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书面分摊协议必须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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