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婚后多少年属于夫妻共有)

导读:
婚前财产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但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婚前是谁的,就是谁的。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婚前财产就因为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一、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特殊情况。
按照现在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大家都知道,婚后的收入,比如说你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这些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2021走进民法典#
但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婚前是谁的,就是谁的。
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是“你的就是我们的”,还没结婚的,各自的婚前财产就是各自的,不会因为结婚后就变成夫妻共同共有。
举个例子,李四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结婚都十几年了,他老婆在婚后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家庭,也确定为家庭付出了很多。现在孩子也长大了,虽然结婚很久了,他老婆也确实付出了很多,遗憾的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李四这套婚前的房子还是属于他婚前财产。
万一日后双方要离婚了,女方可以说,她在婚姻里既有功劳又有苦劳,付出了青春,也付出了艰辛,说这套就是有我的一半吗?
答案的是否定的。
但有以下特殊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二、 有以下特殊情况,婚前财产可算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婚前财产就因为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是的,如果通过有效的协议约定,婚前的财产就会“你的就是我们的了”。
举个例子,比如李四结婚前赚了人民币30万,他在婚前就在银行开了个账户,一直存着这笔钱。
婚后呢,李四的太太说, 她当了全职太太,要照顾小孩,没法工作, 丈夫的事业又是节节高升,想把李四的30万算为夫妻共同财产。
李四呢,就答应了,双方就签了个协议,约定了李四的婚前30万的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像这种特殊情况,婚前财产就可以算夫妻共有财产了。
三、 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了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收益、孳息、自然增值这些概念比较难理解。举以下几个例子吧。
比如说,你婚前买了套房子,已经付清了全款,没有贷款。婚后呢,把这个房子出租了,那么你每个月收回来的租金,这个租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说,你婚前赚了一大笔钱,放在了股票账户,一有空就一顿买进卖出的操作,股票涨了赚到钱了,那赚到的这个钱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再比如说,你婚前和朋友成立个公司,你有一定的股权,婚后呢,参与了公司的经营,也参与了公司的管理,结果年底分红,还不少钱,这个分红也是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多少年属于夫妻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问题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问题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对于夫妻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在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问题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某些农村地域逐步转变为城镇地域,由此可能产生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在婚后被征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内被征收的,针对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问题4: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就是该条所指的“自然增值”,应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问题5: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分居时间的长短、家庭或者另一方对财产的取得是否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问题6:夫妻双方如何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4.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问题7: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