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为哪几种类型

龙珊律师 2022.11.3083人收看
导读:
事故类别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18)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

(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

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

15大类伤害方式(工伤事故伤害方式)

1、碰撞

2、跌倒

3、接触

4、人撞固定物体

5、坍塌

6、高低温环境

7、运动物体撞人

8、淹溺

9、高低温物体

10、互撞

11、灼烫

12、掩埋

13、撞击

14、火灾

15、倾覆

16、落下物

17、辐射

18、飞来物

19、爆炸

20、坠落

21、中毒

22、由高处坠落平地

23、吸入有毒气体

24、由平地坠落井、坑洞

25、皮肤吸收有毒物质

26、经口
 

4大类物的不安全状态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分为以下四类:

6.0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6.01.1无防护

无防护罩

无安全保险装置

无报警装置

无安全标志

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电气)未接地

绝缘不良

8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

危房内作业

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档车器或档车栏

其它

6.01.2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防爆装置不当

采伐、集采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其它

6.0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6.02.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通道门遮挡视线

制动装置有缺欠

安全间距不够

拦车网有缺欠

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

设施上有锋利倒梭

其它

6.02.2强度不够

机械强度不够

绝缘强度不够

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其它

6.02.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设备带“病”运转

超负荷运转

其它

6.02.4维修、调整不良

设备失修

地面不平

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其它

6.0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6.03.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03.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6.0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04.1照明光线不良

照度不足

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

光线过强

6.04.2通风不良

无通风

通风系统效率低

风流短路

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

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

瓦斯超限

其它

6.04.3作业场所狭窄

6.04.4作业场地杂乱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采伐时,未开“安全道”

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

其它

6.04.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04.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6.04.7地面滑

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

冰雪覆盖

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6.04.8贮存方法不安全

6.04.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13大类:人的不安全行为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为十三大类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7)奔跑作业。

(8)材料或送料过快。

(9)机器超速运转。

(10)违章驾驶机动车。

(11)酒后作业。

(12)客货混载。

(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工作件固定不牢。

(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其他。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堵塞,失去作用。

(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其他

3.使用不安全设备

(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4.用手工代替工具操作

(1)用手代替劳动工具。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5.物体存放不当

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冒险进入涵洞。

(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采伐、集采、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冒进信号。

(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易燃易爆场合出现明火。

(9)私自搭乘矿车。

(10)在绞车道行走。

(11)未及时瞭望。

7.攀、坐不安全位置

如攀坐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如在吊物下作业、在起吊物下停留。

9.机器运转时违规作业

如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作业。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工作时精神不集中、东张西望等。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设备旁作业穿肥大服装。

(2)操纵有旋转零部件设备时戴手套。

(3)其他。

1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理错误

6大类危险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6大类,也是对隐患辨识的有效总结。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如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等);

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如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等);

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如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如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如作业空间受限。

对于隐患辨识训练,一是通过隐患辨识培训,如图中,有近百种隐患,员工若能熟练地辨识出过半隐患,则基础的隐患辨识能力已达到适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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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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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1. 物损费:根据交通事故受损物品的类别,补偿主体损失的物品价值; 2. 医疗费:补偿主体因遭受伤害所需的医疗费用; 3. 残疾赔偿费:补偿主体因残废而需要的残疾费用; 4. 死亡赔偿费:对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庭的死亡补偿金; 5. 精神抚慰金:补偿事故受害人的精神损失; 6. 丧葬费:补偿受害人家庭丧葬费用; 7. 伤残津贴:对受害人因残废产生的生活成本进行的补偿; 8. 财产损失补偿费:补偿直接遭受财产损失的受害人。
  • 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内容: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安全事故等级是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为标准划分的,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023.08.0150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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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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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_误工费有哪几种类型

    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_误工费有哪几种类型

    内容:误工费这个概念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一般只存在于以下几种情况:伤亡人员的误工损失,称为误工费、护理人员的误工损失称为护理费和处理丧葬事宜的人员因此产生的误工费。

    2023.02.2229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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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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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水运交通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水路运输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水运交通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水路运输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内容:具体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船舶设施的损坏程度以及环境污染的影响等因素,重大事故是指其中一方或多方的船舶设施严重损坏,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对生命财产和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一般事故则相对较为严重,可能会导致船舶设施的严重损坏,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并对周边水域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轻微事故一般指船舶设施轻微损坏,无人员伤亡或仅有轻微伤亡,并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2、搁浅事故: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的事故。

    2023.11.01435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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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事故分为哪几种类型

    事故分为哪几种类型

    内容:事故类别

    2022.11.3083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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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_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类型

    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_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类型

    内容: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2022.12.1186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