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地被征收怎样分配_农村承包土地被征用赔偿款归谁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4来源:律总管684人收看
导读:
随着城镇化的迅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被划入征地拆迁范围。然而,相对应的农民朋友却还没有应对土地被征、房屋被拆的手段措施,由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几率极高,严重侵害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城镇化的迅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被划入征地拆迁范围。然而,相对应的农民朋友却还没有应对土地被征、房屋被拆的手段措施,由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几率极高,严重侵害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款是从村委会手里分配的,可想而知,分配到农民个人手中的补偿款并不会有多少,有的地方甚至分不到补偿款

在实践中,常有这样的现象:……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自己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是不是被村委会给挪用或者贪污、截留了。

村委会是否有占有、分配征地拆迁补偿的权利呢?

那么,面对合法补偿利益被侵害,被拆迁人又该怎么办呢?

村委会是否有权占有、分配征地补偿款?

目前,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主要适用法律是《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

其中,是用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安置、生活问题的,,任何一级政府、组织都没有权力截留、挪用。但是对于土地补偿款这一部分,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所以

村委会是有权占有和使用补偿款的,但仅限于土地补偿款这部分。

所以,按照一般的理解来说,既然只是一部分的补偿款,那就应该有一定的比例限制。但这个比例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分配给村委会的补偿款的占比至多在20%-30%之间。这可以作为被拆迁农民的一个参考依据。

然而可以想得到的是:征收拆迁说到底是民生工程,那么就应该一切以百姓的利益为重,所以整个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大部分是应该分给被拆迁农民的。村委会就算是为村上的公共利益开支,也只能占有较少比例的补偿款。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一个总趋势是:

补偿款被截留、补偿利益过低,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其实,在现在的征地拆迁中,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确实有很多村委会和征收方联合牟利,或者村集体侵占、挪用、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违法现象。面对这样的情况,被征地农民应该怎么办呢?王金龙律师来教你几招:

一、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或者,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

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物权法》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不管是村委会截留补偿款,还是补偿利益低,都是征收拆迁程序流程不合法的表现,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权益,被拆迁人就可以进行维权救济的。但王金龙律师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只要觉得补偿不合理,都可以进行维权。但是征地拆迁的维权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单一的针对某个行为或某个阶段进行单一的举报、上访等。而是需要针对整个征收拆迁过程制定体系化的维权方案,综合运用复议、诉讼以及谈判手段交叉进行,贯穿始终,必要时还得借助媒体力量才能取得维权的最后胜利,获取满意补偿。

第一,村委会没有自留的“公地”和“公房”的,在征地拆迁中,一般来说村委会不能分得补偿款。

第二,就普通群众而言,对征地拆迁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期盼,生产、生活、居住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但也有部分人仍存有“一夜暴富”的想法,巴不得补偿越多越好,在大部分人都满意的情况下,仍觉得补偿太低。

笔者亲戚老家去年才进行了征地拆迁,而且笔者的不少朋友也从事过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下面就结合当地的征地拆迁政策说说相关情况。

一、征地拆迁因“地”因“房”进行补偿,若村委会无自己的“房”和“地”,不会有相应的补偿。

(一)一般来说,农村的土地大多是直接划分给各社及各社的集体组织成员,村委会一般不会留有未划分的土地,就是未留下土地承包证上直接登记为某某村委会的“公地”,若村委会的确有这种“公地”且被征收的,才会有相应的征地补偿。

就笔者了解的情况来说,社里的“公地”的情况有,如未划分的山地、林地和土地实测面积大于证载面积部分,社里会有相应的征地补偿。因村委会一般没有“公地”,至今还未收集到有村委会获得征地补偿的情况。

(二)每个村委会都有“公房”,如办公室等,这种村委会的“公房”被拆迁的,作为产权人的村委会当然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纳入征地拆迁了,好事来了哟,搞着了哟”,有可能会进行征地拆迁的区域出嫁女一般不会迁出户口,而且还尽可能把丈夫和子女的户口都上到有可能会征地拆迁的老家。

大道理不讲,罗列几条本地关于征地拆迁的说法吧:

“征地拆迁了哟,光棍也找得到媳妇了,找媳妇、找上门女婿的标准要提高了哟!”

“征地拆迁了哟,找媳妇、找上门女婿的标准要提高了哟!”

“岳父家要拆迁了,老婆和娃儿搞着了哟,一个赔几十万!”

“老家要征地拆迁了,怎样才能把户口转回去?”

“老家要拆迁了,又买门面、买车子了哟!”

村委会没有“公地”、“公房”被征地拆迁的,村委会不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且所有征地拆迁补偿款由镇里直接划拨到由镇里代管的社里账上,村委会也不可能截留。

而对大多数群众而言,对征地拆迁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期盼。

农村征地补偿,村委会能分补偿款吗?农民又该补偿多少才合理?你怎么看?

关于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补偿方式是什么,补偿标准是什么,都有很具体的规定。在征地补偿之前,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补偿内容,制定详细的补偿协议,然后和村集体、土地承包户签订协议。那么,在征地补偿中,到底那些补偿归农户个人?那些补偿归村集体?

在这里,给大家要说明的一点是,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一个组织,是代表全村村民行使权利的。在征地补偿当中,有一部分补偿费用是归村集体所有的,这部分费用如何用,是要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的,并不是归村委会,由村委会成员支配。

我们先举个很直白的例子,比方说老王要买老李的苹果树,而老李的苹果树是租的老张的,虽然这个苹果树是老张的,但是树上的苹果是老李通过辛苦种植获得的,所以老王要买这颗苹果树,就必须要给老张补偿树钱,给老李补偿苹果钱。而农村土地也是同样的道理,农户只是承包的村集体的土地,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永远是村集体的。

因此,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是有划分的,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这三部分费用,土地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而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户以后生活的补助,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就归农户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对地上农作物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归农户所有。

一、村委会不可随意支配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此外,征地需要安置被征地农民,如果所涉项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安置补助费也将支付给村集体。

但依据各地方的具体规定,当农村村民因征收而“进城上楼”,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另行批地建房的情况下,土地补偿费至少有70%要分配给村民,安置补助费应当直接支付给村民。实践中大部分都是这类情况,真正能够“另行审批宅基地建房”继续维持整村建制的少之又少。

这些征地补偿款项支付后,可能交由村委会管理。但村委会绝对不可随意支配、使用。这些款项如何使用、是否真正用于失地农户的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当由集体讨论,并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而对这一重大事项,乡镇政府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均有权监督。

二、征迁补偿包括: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偿费;三是青苗费;四是地上附属物补偿费。

青苗费补偿、地上附属物也是一样,谁的就归谁。

安置费是给被征地农民的,用来安置失地后生活所用,应依法全额补偿给失地农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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